澄政办发〔2018〕77号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确股不确地指导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指导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澄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确股不确地指导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澄江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确股不确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各级文件精神要求,澄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要坚持确权确地为主,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农地农用。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确权确地到户;对人均占有极少、一直以来坚持集体经营等确实需要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17〕40号)等文件精神,可以对承包土地面积等指标量化股份,通过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把农户拥有的承包权以股份形式予以确定,使农户拥有股份实际权益。确权确股不确地原则上要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有利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确权确股不确地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权益,从严控制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不得行政推动,也不得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本意见仅适用于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有据,明确主体。在“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中,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 (二)坚持严控范围,群众自愿。从严掌握和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凡是集体土地已经承包到户、并且能够确权确地到户的村(社区)组,都要确地到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城(郊)区村人均承包地面积极少等特殊情况,要经所在村(社区)、组全体村民或户代表进行民主表决,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严禁违背群众意愿,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剥夺农民经营权。 (三)坚持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工作中要以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既尊重历史,又正视现实状况,妥善解决农民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与确权确股后的利益关系问题。对当年为保障农户承包利益,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或部分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承包到户,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可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折股,要尊重事实,区别对待。 (四)坚持一村(组)一策,民主协商。针对各村(社区)、组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一村(组)一策,确保“确权确股不确地”稳妥有序进行。对符合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条件的村(社区)组,要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确权确股不确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遵循农民群众自愿、集体依法表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再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严禁暗箱操作、强行推动。 三、适用范围 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原则上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因城市扩展、道路建设、发展经济等原因,导致农民群众的承包地大部分被征占用、且人均耕地占有极少的村(社区)组; (二)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等,正在办理征地手续的承包土地; (三)一直以来坚持集体经营、尚未承包到户的村(社区)组。 四、审批程序 (一)由村(居)民小组提出“确权确股不确地”的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制定本小组“确权确股不确地”实施方案,报村(居)委会审查;经村(居)委会审查无误,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由镇(街道)收集相关村(居)、组确权确股不确地的申请汇总后统一向县政府提出,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待方案审核批准后,由村(居)民小组组织村(居)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待全体村(居)民或户代表表决通过后,方可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二)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审批后的申请和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村(居)“三委”班子成员、相关村(居)民小组负责人和党员、村(居)民代表等组成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组的“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 (二)制定方案。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确权确股不确地”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应该包括原则要求、工作范围、耕地面积、涉及农户、实有人数、折股方式、工作程序、时间节点、经营模式、工作保障、每个农户的二轮承包地的面积以及确权实测后多(少)出原承包地面积的分摊办法等。方案要以适当方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召开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调查摸底。主要查清村(社区)、组集体土地承包历史状况,包括村(社区)、组二轮承包方案、台账、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资料;查清村(社区)、组集体土地状况,包括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果,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等;查清承包农户家庭成员状况,包括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等各类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 (四)地籍确认。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组织村(社区)组干部、群众代表实地对现有村(社区)、组集体土地的地块、面积进行指界测绘,落实现有经营状况,将测绘结果、现有经营状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量化面积(股份)。以二轮土地延包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依据农民群众认可的土地测绘面积和调查摸底确定的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成员范围,计算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份额数,量化每位成员应享有的土地拥有面积,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东股权量化情况表,并确权确股到户。 (六)公示确认。由村(社区)、组工作小组对编制的承包土地地籍草图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东股权量化情况表,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于农户有异议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 (七)建簿发证。村(社区)、组依据公示结果,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登记汇总公示表,并逐级上报澄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登记汇总公示表,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证。 (八)归档建库。县、镇(街道)及村(社区)、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将“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各阶段工作资料,集中整理,分类保存。同时,按要求与其他确权确地的基本信息,一并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立信息化档案。整个工作结束后,与其他工作一并组织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条件范围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不能随意放宽条件,也不能简化工作程序,更不能以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借口强行推动。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从严掌握和审批“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把握重点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结束后,要明确农户折股量化的股权,村(社区)、组地界清晰,实测多出的土地面积要采用同增同减等方法进行科学的比例分摊;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土地股份数量清楚,产权明晰。 (三)及时化解矛盾。注重研究和解决“确权确股不确地”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了解掌握农民群众的思想反映,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一村(组)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 (四)强化工作保障。要加强对“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保障,针对各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要做好政策咨询、经费保障、表证设计印制等工作,确保“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 确权确股不确地调查表 2. 确权确股不确地申请表 3. 确权确股不确地实施计划安排表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量化登记汇总公示表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东股权量化表 附件1 确权确股不确地调查表 发包方名称 | | 发包方编码 | | 发包方负责人姓名 | | 性别 | □男 □女 | 负责人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军官证 □护照 □户口簿 □其他 | 负责人证件号码 | | 调查 记事 | 调查员(镇街道工作人员):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 审核 意见 | 审核人(村居委会或组负责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确权确股不确地申请表 县 镇(街道) 村 (社区) 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现发包方名称 | | 需确权确股不确地情况 | (需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土地总亩数、总地块数和总农户数) | 确权确股不确地涉及的农户意见及签字(盖章) | 签字: (意见栏不够可续页) | 本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确权确股不确地实施计划安排表 县 镇(街道) 村(社区) 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承包总农户数 | | 实测总面积 | | 地块总数 | | 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小组成员姓名 | (含村干部、会计和村民代表等人) | 需确权确股不确地农户及地块情况 | 总数 | 农户 户,共 亩,地块 块。 | 需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具体农户,地块名称、位置及亩数 | | 需确权确股的原因 | | 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时间安排 | 第一阶段: 年 月 —— 年 月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 确权确股不确地涉及农户的意见汇总及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本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 | (意见为同意或者不同意。若不同意,写明具体原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村(居)民委员会审查意见 | (意见为同意或者不同意。若不同意,写明具体原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审核批准意见 | (意见为同意或者不同意。若不同意,写明具体原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 (意见为同意或者不同意。若不同意,写明具体原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玉溪市人民政府备案 | 年 月 日 |
附件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量化登记汇总公示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澄江县 | 镇(街道) | 村(组) | 发包方编码:14位发包方编码 | 序号 | 地块名 | 地块编号 | 共 股, 合 亩 | 涉及承包户数 | 承包方序编码 | 承包方代表姓名 | 家庭成员数 | 承包方家庭成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本户原合同承包面积 | 现有量化股权 数 | 对应亩数 | 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手印) | 发包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东股权量化情况表 单位: 镇(街道) 村(居) 小组 年 月 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