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澄江县开展Hib、23价肺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健康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1174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Hib、23价肺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健康惠民工程的通知》要求,澄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澄江县开展Hib、23价肺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健康惠民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8年4月1日施行。为了便于全县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等相关单位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一)60岁以上老年人机体免疫力降低,又易合并多种慢性疾病,故肺炎对于老年人的危害远高于其他人群。肺炎链球菌性肺炎是老年人罹患肺炎并继发严重并发症的第一位因素,对老年人健康生命年造成严重威胁,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二)婴幼儿是患b型流感嗜血杆菌(以下简称:Hib)性疾病的高危人群,病死率高达13.3%,即使给予积极治疗,20%-40%的儿童也会留下肢体、智力、听力障碍等严重后遗症。接种Hib疫苗能有效避免因感染Hib而导致的严重后果。鉴于Hib疾病对儿童造成的“非死即残”严重后果,截至2015年底,194个WHO成员国中已有191个将Hib疫苗纳入了国家免疫规划,由政府出资免费接种疫苗,以保障疫苗的接种率,避免疾病造成的严重后果。目前,该疫苗作为二类疫苗使用,受价格因素及接种意识的影响,全国接种率在30%左右,而我省的接种率仅为18%左右,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量适龄儿童面临疾病侵袭的潜在严重后果。 为了降低肺炎和Hib引起的主要疾病,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通过开展“健康惠民工程”活动,快速的建立免疫屏障。经反复纂写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方案》的出台,将引起以下作用: 一是通过开展“健康惠民工程”活动,主动快速在老年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有效保护易感老年人并降低其肺炎发病率;有效降低肺炎在老年人群中的住院率和死亡率,减轻其所导致的疾病负担,达到重点保护老年人高危人群的作用。 二是通过开展“健康惠民工程”活动,主动快速地在婴幼儿高危易感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有效保护易感儿童并降低Hib感染率;有效降低儿童因感染Hib导致的住院率和死亡率,减轻相关疾病负担。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接种对象范围 《方案》的适用对象: 1. 23价肺炎疫苗:具有玉溪市户籍且接种当日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群,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1174文件的要求,2018年优先安排7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2019年安排65岁以上人群接种,2020年安排60岁以上人群接种。 2. Hib疫苗: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1174文件的要求,2018年按疫苗免疫程序对2018年1月1日后出生的满2月龄的婴幼儿实施接种;2019年对当年出生的满2月龄的婴幼儿实施接种,并对2018年出生的18-24月龄人群进行第4剂次接种;2020年对当年出生的2月龄的婴儿实施接种,并对2019年出生的18-24月龄人群进行第4剂次接种;2021年对2020年出生的18-24月龄人群进行第4剂次接种。 (二)总体原则 1.本着知情同意、自愿、疫苗免费、接种服务费自费的原则,在老年人群中规范、安全有序地开展“健康惠民工程”23价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 3.对适龄儿童在确保国家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即优先接种一类疫苗的前提下,本着知情同意、自愿、疫苗免费、接种服务费自费的原则,规范、安全有序地开展“健康惠民工程”Hib结合疫苗的接种工作。 (三)关于疫苗使用的要求 根据《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原则同意《关于将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疫苗纳入玉溪市“健康惠民工程”的工作方案》,我县“健康惠民工程”使用的疫苗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的23价肺炎链球菌多糖疫苗和Hib结合疫苗。 (四)关于接种服务 《方案》明确了接种流程和要求,接种人员实施接种服务时应严格遵循《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安全注射要求,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注射器、核对受种者信息、预检与接种告知、信息登记、接种后留观。 (五)关于职责分工 《方案》将疫苗采购管理放在县疾控中心,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和疫苗需求数量,按现行的二类疫苗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方便统一管理。二是由疫苗厂家根据县疾控中心采购需求量按月配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疾控中心配送至各乡镇卫生院,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下发至各个预防接种点。有利于规范冷链运输。并严格遵循《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考虑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及预防接种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接种点的设置实行属地管理,定点接种。全县经县卫计局组织审评合格并取得预防接种合格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点均为指定的健康惠民工程疫苗接种点。 在督导与评估上,《方案》明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该项目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督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数完成情况、接种服务质量、疫苗和经费的管理、宣传等。采取询问和现场了解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六)关于潜在风险和防范问题 考虑由于个体差异或潜在疾病等原因,接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因此,《方案》已规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接种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工作,及时做好疫苗不良反应的处置,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并在做好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解释的基础上积极妥善予以处置。对接种疫苗后仍患疫苗相关疾病的情况,《方案》已说明,由于个体差异原因,个别受种者可能不能获得满意的预防效果,甚至患疫苗相关疾病。对此,接种人员应在接种前充分告知潜在风险,事件发生后耐心做好解释答疑工作和风险沟通。 (七)关于宣传动员和规范统计 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关键看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方案》中明确,要利用好大众宣传,全县各镇村充分利用辖区内现有的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微信、广播、老年活动室等平台开展宣传。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媒体合作做好风险沟通,防止对疑似异常接种反应的非理性炒作,干扰惠民工程正常推进。并且做好造册统计,应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和户籍资料等信息来源,同时积极发挥街道、社区、村委会的作用对辖区内本市户籍适种老年人进行摸排,编制辖区适龄老年人口基本信息表。 (八)关于资料汇总上报 《方案》中明确,遵循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各级各接种单位要认真做好惠民工程应种对象的建档立卡、接种信息的规范登统工作,及时上报接种情况。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每月上报工作进度(次月10日前报县疾控中心免规科)、每季度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下季度首月10日前报县疾控中心),年度工作总结于次年1月15日前报疾控中心。项目实施结束后以镇为单位撰写完工报告并上报。 /cjxzfxxgk/zfwj/20180809/9468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