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玉溪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玉溪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市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以全市样本量为3.4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分县区人口
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236.0万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230.35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5.65万人,增长2.45%,年平均增长率为0.49%。

二、家庭户人口 (户籍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78.0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1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5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0.68万人,占51.14%;女性人口为115.32万人,占48.8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26下降为104.6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2万人,占17.8%;15-64岁人口为173万人,占73.36%;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1万人,占8.90%。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了1.0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0.1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9.86万人,占67.7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6.14万人,占32.26%。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83万人,增长2.4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82万人,增长2.45%。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19.1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26.81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65.76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86.8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由6230人上升为8093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0698人上升为11359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30733人下降为27864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38352人下降为36797人。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09万人,占总人口的47.0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4.91万人,占总人口的52.9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2.87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7.2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7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推算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玉溪市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玉溪市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海口镇 发布人: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