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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二十五条措施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17 16:22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二十五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及 《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更好发挥消费促进 经济良性循环的积极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玉溪市实 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稳就业促创业。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 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烟草、钢铁、 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稀贵金属等特色优势产业,承接劳 动密集型、科技创新型产业转移。支持元江县、澄江市、易门县 等办好“家门口”务工车间,打造就业“幸福里”社区,扩大就 地就近就业容量。2025 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70 万人以上, 回引外出务工劳动力市内就业 1 万人以上。认真落实“创业云南” 建设三年行动,对 10 类重点就业群体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低于 3.5 亿元,支持创业 1700 人以上。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 策。〔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工业和信息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提高居民收入。贯彻落实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执行省级划定的地区分类最低工资标准。聚焦以技提薪开展职业 技能培训,2025 年培训重点领域技能人才不少于 9000 人次。加大重点工程推广以工代赈力度,各县(市、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 不少于 15 个。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持续做优做强蔬菜、 花卉、水果等“1+7+N”重点产业,推广澄江蓝莓“315”等 6 联农带农利益分配模式。开展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落实农 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全面实施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 完全成本保险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多元化理财 产品和服务。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 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玉溪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能力保障行动 

    (三)生育养育保障。落实国家育儿补贴政策,执行好云南 省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全面实施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出院即 报销”。实施云南省生物疫苗惠民和玉溪市 HPV2 疫苗惠民工程。 实施玉溪市儿童医院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及 5 个县级人民医院 儿童急救站建设项目,加大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 院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探索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自 2025 7 月起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市卫生健康委、市医 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教育保障。落实 2025 年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政 策,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实施标准提高到 2300 元/生·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标准一等提高到 2800 元/生·年,二等 提高到 1800 元/生·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 偿还政策。持续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 加快玉溪一小文澜校区、红塔中学等项目建设,实施一批普通高 中新建改扩建,支持市属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及学 科专业。(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五)医疗保障。落实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 补助标准政策。建好市中山医院省级重症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实 施市人民医院补短板项目,巩固提升玉溪市已建 4 个国家级重点 专科、20 个省级重点专科。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 5 个省级薄弱专 科、60 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全市县级公立综合医院 100%设置 老年医学科。(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养老保障。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 准政策、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及设施覆盖率达 9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稳定在 65%以上。开展特殊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400 户以上。及时 发放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资金。按照国家、省部署 推动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群体保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做 好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 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 整机制,自 2025 7 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 8928元/人·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 6720 元/人·年,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 11616 元/人·年,对符合救 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失业 人员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行动 

    (八)做优“旅居玉溪”品牌。深入挖掘玉溪“一山三湖”、 温泉等资源优势,全力打造“温润玉溪旅居福地”品牌。以乡村 旅居为重点,以度假旅居、康养旅居、体育旅居为支撑,加快旅 居业态培育。打造提升红塔大营社区、江川海门村、澄江矣渡村、 峨山摆依寨等旅居重点村;打造元江四季锦府、澄江星空小镇、 广龙小镇等市级度假旅居示范点;做精映月潭、汇龙温泉文化庄 园、常乐温泉度假酒店、栖霞山酒店等高品质温泉旅居产品;打 造“一超二马三赛”精品赛事,探索“一日比赛、多日停留”体 育旅居模式。建立旅居项目动态管理库。建设一批酒店式公寓。 巩固东北、川渝黔鄂湘等重点客源市场,积极拓展京津冀、长三 角、珠三角等旅居客群市场。2025 年培育 20 个市级旅居点,力 2025 年全市旅居人数突破 35 万人。(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九)扩大入境消费。用好用足 240 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结 合中老铁路沿线站点布局,推出特色旅游线路。积极融入中老铁 路、“象往号”省内环线列车旅游产品深度开发工作。积极与西双 版纳州、红河州等边境州市开展区域合作。鼓励红塔区、澄江市 — 5 —等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开设免税商店,支持万达广场等重点商圈探 索设立离境退税商店,力争实现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指导市内 A 级景区规范设置英语导览和标识指示牌,提供讲解服务。(市 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外办、 玉溪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激活赛演消费。持续打造玉昆足球、马拉松、自行车、 帆船、铁人三项等特色品牌赛事,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 区、进商圈”活动,每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 300 场次以上。依托 抚仙湖、哀牢山、绿汁镇等独特资源风貌,吸引影视拍摄团队取 景创作。鼓励 A 级旅游景区采取门票减免等措施吸引优秀影视、 短剧、短视频创作团队。积极承接系列综艺、演唱会等活动。(市 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培育消费新场景。全力打造滇中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加快中心城区核心商圈业态升级和环境优化,年内吸引不少于 3 户企业、门店首次落户玉溪。积极组织老字号企业参与各类促消 费展会活动,动员老字号企业在重点商圈、特色街区设置品牌店, 鼓励开展新品发布、技艺展示等活动。推动望湖里商业街区债务 重组。利用彩云市集、彩云消费券带动,举办家居、家电、汽车 等展会 5 场次以上。(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餐饮消费。打造玉溪“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 品牌,动员组织“十大餐饮名店”等市内优质餐饮企业参加“中 华美食荟·好味云南”和云南“老字号嘉年华”系列活动。支持 本地餐饮企业开发风味餐、特色预制菜等创新产品。利用“三美” 消费券带动作用,结合抚仙湖、新平花腰傣、玉昆足球赛事等资 源,举办主题美食活动。加强特色美食集聚区建设,引导“十大 名菜、名小吃、餐饮名店”代表企业进驻,形成品牌化、特色化 美食消费地标。2025 年净增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30 户。(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落实好云南省发展银 发经济 22 条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养老托育机构执 行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结合地方财力 逐步加大对普惠托育机构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 区)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积极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加 快实施红塔区、新平县、华宁县公办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市发展 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社区+”融合消费。持续开展玉溪市城市一 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年内重点完成广文、北苑等首批 6 试点社区业态丰富和品质提升工作。丰富社区便民超市、维修、 养老助餐、居家育幼等服务业态,推动玉带街道、玉兴街道、凤 凰街道为核心的中心城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基本实现全覆 盖。(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大宗消费扩容行动 

    (十五)加力以旧换新。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放宽企 业准入政策,适时研究发放专用消费券,组织 800 户以上商户参 与活动,2025 年全市家电、3C 类销售额超过 6 亿元。统筹安排 3700 万元开展玉溪市“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 发放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分两个档次发放消费券,新车发票价格 5 万元(含)至 10 万元(含)的发券 4000 元,新车发票价格 10 万元以上的发券 5000 元。持续扩大消费规模,2025 年撬动消 30 亿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十六)稳定住房消费。落实好玉溪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 发展十二条措施,全年完成销售面积 74.56 万平方米。严格执行 “好房子”政策标准,鼓励引导市场建设一批容积率低、层高较 高、生态智能的优质楼盘。完成 2025 23 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74 套城市危旧住房改造任务。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 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支持按年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等业务。落实住房公积金对多子女家庭和高层 次人才的提取、贷款优惠政策。开展“商转公(组)”贷款业务和 “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白名单”项目楼盘公 积金按揭合作准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七)打造优势消费品牌。围绕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业 态打造消费品牌。完善“十大名品”“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 品牌认定管理办法。加快培育通海蔬菜、玉溪鲜切花、玉溪青花 瓷、新平橙、元江热带水果等“十大名品”品牌企业,积极申报 地理标志产品。组织斯贝佳、北郊供销合作社酱油厂等优质企业 申报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认证,支持老聚滇饭店、汇龙大饭 店等餐饮企业参与云南省滇菜品牌评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十八)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利用好“云企出海联盟” 机制,组织不少于 40 户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会”等展会, 支持企业设置海外仓,助力玉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商圈、商超 和药企与生产、外贸企业合作,组织玉品参加国货优品活动,助 力企业拓展内外贸渠道,推动玉品玉销。大力推进玉溪研和铁路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指导做好玉溪公用型保税仓库招商运营,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玉溪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壮大新型消费。发展低空经济,培育旅游观光、户 外运动等服务业态。深化与抖音、拼多多合作,助力企业向“与 辉同行”、“东方甄选”提报产品。推动华宁、新平等直播基地建 设,开展直播联农助农系列活动,2025 年打造县域直播基地 3 个、 村播学院 2 个。推动市内大型连锁商超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社 交电商、即时零售等直播电商新模式带动玉溪农特产品、食品、 粮油制品等拓宽销售渠道。(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 

    (二十)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工 会加大维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 况的重点监督。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 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推进“企业安静期”、 “双随机+信用分类”精准监管,减少行政干扰、提升监管效能、 优化信用服务。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公示放心商店、市场、 网店、餐饮、景区景点等 1800 家以上,动态发展线下购物无理由 退货单位280家以上,推动16家以上单位加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商交往“正面、负面、 倡导”清单,畅通政企反映渠道,制定“坐诊接诉”年度计划, 深入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巡诊”、“上门问诊”。探索对促销活 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 报即办。在安全有序前提下,对商贸企业外摆促销提供最大便 利。优化体育赛事和各类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审批流程,落实 “一次审批、全国巡演”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完善消费基础设施。贯彻落实云南省有效降低全 社会物流成本 20 条措施,积极申报创建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 市。组织澄江市、峨山县、元江县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县。 推动万达广场、临岸三千城等重点商圈业态优化和品牌升级,巩 固提升青花街、哇家美食城、星光夜市等特色街区。完善新能源 汽车充换电服务体系。鼓励消费集聚区的夜间照明和夜景灯光提 升改造,延长商业区周边公交运营时间,开通“夜间商圈专线”。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赋能支持 

    (二十四)政策赋能。统筹投资政策、金融政策、职工福利 政策,赋能提振消费。谋划建设一批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 托育、文旅体育等保障类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鼓励引导来玉的外 国投资者投资露营、民宿、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消 费行业。用好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持续优化支持小微企业 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 费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疗休养、 文化体育、职工健身服务等消费领域。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市发 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 会、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玉溪监管分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协同赋能。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压 实主体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因地制宜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要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保证教育、医疗、养老、生育 养育、重点群体保障等资金及时支付,积极落实促消费配套资金。 加强提振消费工作调度和消费数据统计分析,按照国家、省部署 开展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市发展改革委、市 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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