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澄江市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印发《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澄江市信访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信息公开工作。澄江市信访局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cjxxfj7686/)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澄江市信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澄江市凤翔路北26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澄江市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澄江市凤翔路北26号 办公时间: 8:00-11:30,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918739 邮政编码:6525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应填写《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并填写《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我局在收到《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出下列处理: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合理补正期限和拒绝补正后果。 2.申请受理的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我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澄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