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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1-24 11:23 点击率: 999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玉政办电〔2018〕1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澄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cjxzfxxgk/cjxfzhggj/)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澄江县凤麓街道凤翔路北26号行政中心6楼办公室;邮编:652599;电话(传真):0877—6911221)。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职责,尤其努力学习李克强总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按照“全面、准确、及时、安全”的目标,注重健全制度、强化责任,关注热点、积极回应,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和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具体承担发展和改革局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

一、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在政务信息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

二、根据《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要求,规范梳理,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澄江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澄江县发改局、最新公开信息办事指南机构概况通知公告预决算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扶贫工作信息公开等9专栏目录。

  三、加强机制建设

一、健全回应。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发改局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回应公众关切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20171—12月,我局没有收到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

二、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提高认识,落实措施

     2017年,我单位始终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每月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全年主动公开工作信息183条,转载信息220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

五、完善机制,力求规范

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 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我局按照 “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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