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路产范围内设置非交通广告、宣传标志审批及建筑红线控制区埋设管线或建盖临时构筑物、设施审批
一、审批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五十四、五十六条,《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四、二十、二十一条规定。
二、审批对象
法人、自然人
三、申报材料
(一)、设置非交通标志相关资料:
1、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及项目资料(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建设批文材料、其它有关资料);
2、申请书(申请理由、标志的内容、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3、设计图及相关资料。
(二)、建筑红线控制区埋设管线或建盖临时构筑物相关资料:
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公路边坡外缘或公路界桩的距离);
3、安全保障措施及设计图;
4、施工期限。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云交财(1994)35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
1、侵占公路用地,10�20元平方米�天;
2、利用公路用地,0.1�0.5元平方米�天;
五、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六、办件类别
承诺件
七、办事流程图
提交资料→受理→审批→收取相关费用→许可
八、办理地点、电话
地点:澄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澄江县高西村委会西街子村)
电话:0877�6914119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人:王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