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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路
政
管
理
大
队
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
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路沿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
二、制定大队路政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措施,检查、考核大队路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六、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路政许可事宜;审核上报由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的许可事宜;
七、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八、参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
九、按时统计、汇总、上报辖区内路政管理的各项报表、总结、信息和资料,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十、负责大队路政票据、法律文书、证章、装备器材、服装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大队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部门的批示、决议,全面主持路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订并实施本大队的工作计划和完成计划的各项措施,签发本大队各类文件及处理〈罚〉决定书;
三、定期召开队务会议,组织路政队员学习政治、业务、法规知识,交流总结、研究、探讨各阶段路政管理工作;
四、检查、监督、指导路政工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路政管理、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
五、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面掌握安全工作动态,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六、掌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各类票据的使用、管理;
七、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
副大队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部门的批示、决议,在大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大队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本大队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并及时向大队长汇报;
三、组织路政队员实施公路路政巡查;负责组织检查、禁止、制止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路政法制宣传、横向联系工作;协助大队长及时解决路政管理、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
五、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它路政管理工作任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四、抓好支部、党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和党员的自身建设;
五、经常同行政、党外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依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守则》开展财务工作;
二、熟悉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会计制度,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及时报送有关财务报表,并向大队长汇报财务状况;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做到账目清楚,报表凭证合法、齐全、规范;
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和假公济私,确保国家资产安全;
五、对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计算和处理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坚持票据报账审批制度;
六、负责全队票据的领用、发放,掌握各中队、票据使用情况,以保证票据的正常使用,并及时向大队领导反映相关情况;
七、保守财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得向外提供或泄露单位会计信息,并按规定建立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路路政管理中队职责
一、按照大队下达的路政管理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三、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
四、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五、负责辖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六、负责查勘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查勘报告,并对许可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八、组织路政队员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服务、依法行政;
九、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路路政管理中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大队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大队长负责;
二、主持路政中队全面工作,带领全队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组织实施公路巡查,保护和管理公路路产,制止、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签发路政违法行为通知书;
四、做好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检查督促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要求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六、认真做好中队路政管理行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路政管理各项制度。
七、负责定期召开队务会议、组织路政人员学政治、业务、法规知识,布置安排、交流总结中队工作,不断提高全队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八、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
二、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和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三、按要求检查督促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四、积极参加执法、业务学习和培训,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到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五、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
六、依法开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路政许可项目审批前的查勘、定位和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及时提出维护、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九、完成队领导交办的其其它工作任务。
路政巡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损坏路产路权行为。
二、公路巡查时必须着装整齐,执法证件齐备,查处路政违法行为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按法律规定程序办事。
三、公路巡查人员要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进行全方位巡查。
四、巡查人员要做好巡查记录并签字,记录内容详实,字迹清晰。干线公路每月巡查天数不少于22天,每天巡查时间不少于7小时,其他时间必须有人值班,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案发生现场。
五、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发现障碍物和险情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应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处置。
六、巡查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60Km/h;巡查过程中,做到“三勤”(腿勤走、嘴勤说、眼勤看)、“四早”(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执行);在处理紧急、特殊情况或接举报赶赴现场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时速不受限制。
七、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不得擅自脱离巡查路线和巡查集体;对出现漏查、漏管或不查、不管的,追究责任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八、对巡查中处理的事案,要在24小时内将案卷及相关证据交回路政大队。
九、路政巡查人员要客观、真实、细致地填写《路政巡查日志》,实事求是地反映路查情况。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二、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三、未经大队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四、未经大队领导批准,不得向路政管理无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车辆使用;
五、做到安全行驶车辆,不开带病车、堵气车和酒后开车,防止事故发生;
六、做到车辆定点加油、定点修车、定期保养、节约油材料,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七、协助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车辆、执法标志、执法取证器材等。
二、执法装备主要用于公路巡查、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执法宣传等。
三、执法装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账目清楚,装备齐全、有效。
四、定期对执法装备进行维护管理,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按要求送修或者就地修理。
五、加强装备的日常管理,保证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六、私自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事故或装备损坏、丢失,应由使用人(保管人)负责并赔偿。
七、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时,应交回所属的执法装备。移交工作应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治超中队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章行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路、桥梁的安全;
二、负责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工作程序;
三、依法承担车辆超限治理工作,坚持“以固定检测为主,流动检测为辅”的原则,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四、负责协调站点管辖区域内联合执法的具体工作事项;
五、负责超限运输车辆的指挥引导、检测,责令超限车辆卸载、驳运,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负责对超限运输车辆行政处罚、超限违章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告知;
六、负责超限运输管理人员的业务、政治思想、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
七、负责收集、整理执法工作中的相关数据和动态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汇总、逐级上报;
八、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点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九、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治超中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大队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大队长负责;
二、主持治超点(中队)全面工作,带领全队人员确保治超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认真做好本中队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纪律工作,落实贯彻大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
五、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治理超限运输工作能有序、有效地开展;
六、负责做好超限运输查处案件案卷制作、归档等的指导、检查上报工作;
七、负责向车户进行宣传,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八、在工作中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不殉私枉法,不谋私利。
九、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治理超限运输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
二、严格遵守大队和治超中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治理超限运输工作能有序、有效地开展。
四、负责车辆的称重检测和当天称重检测记录的上报工作。
五、负责《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制作。
六、负责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七、在工作中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不殉私枉法,不谋私利,不耍威风,查处公开。
八、做好治理超限运输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新时期政治思想认识,提高职工业务技能水平,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路政队伍,更好地履行路政管理职责,服务于人民,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学习由大队安排学习内容,大队领导组织学习,进一步抓好本单位职工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二、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坚持政治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变动,业务技能学习每月安排一次,每月业务中遇上的问题,全体职工进行研讨。
三、学习内容和目的要求。由大队拟定学习计划,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努力开展新时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一步树立艰苦奋斗、努力创新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为路政管理服好务。
四、全体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坚持专项考勤,纳入考核评比。
五、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和各中队自学,专题和全面学习结合的方法,做到严肃、针对性、灵活性和多样形势相结合。
路政队员仪态风纪规范
一、治超检测人员必须按照着装规定和要求着装,持证上岗,佩戴整齐、仪表端正。
二、治超检测人员不准披衣、敞衣、挠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
三、男同志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大鬓角和戴首饰;女同志不准留披肩(彩)发、描眉、涂口红、染指甲、戴耳环、挂项链等首饰。
四、指挥、拦截车辆时正确使用交通手势。
五、检测期间,不准吸烟、看报、嬉笑打闹,不准做与检测无关的事情。
六、待人礼貌,用语文明,讲话得体,不得生、冷、横、硬。
超限运输检测点交接班制度
一、治超检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检测点进行接班,接班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证件齐全,在组长的带领下列队上岗,组长主持召开班前会,总结存在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强调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检查本组人员的风纪着装。
二、交班人员在交班后应清理代处理的证件数量和类别,将处理文书及票、款交票据管理人员签收;
三、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公共设施、称重设备等是否完好、正常,填写交接日志。
四、接班人员在接班手续完毕后,组织本组人员对检测站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证检测环境良好。
票据管理制度
一、检测点收取超限运输罚款时,应当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
二、《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必须由专人领取、保管、造册登记,做到账实相符。不得损毁,严格按照票据管理规定进行使用管理,发现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票据的填写必须完整,大小写必须相符,不得涂改。
四、赔(补)偿费票据缴销时,每本封面必须加盖使用单位的印章,金额及起止号码,填写核销清单。
五、票据必须连号,作废的票据要贴在原始票据上,不能自行销毁,不能串号。
六、使用过的和未使用的票据应指定专人负责,不得任意转递、发放。
七、检测站实行开票、收费人员分离,严禁开票收费合二为一。
八、严禁收费不开票行为。
九、票据应有专门房间、专用的票据保管箱存放、保管。房间应具备防火、防盗的安全设施。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1、各中队在提供统计资料时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全面不得虚报、瞒报和迟报,不得伪造。
2、填报完后必须加盖大队印章,经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公路管理机构。
3、对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将原始报表与正式上报报表一并整理立卷,统一归档。
4、统计人员要学习统计专业知识,会分析报表,熟悉统计指标的含义,不断提高报表质量和工作水平。
5、虚报、瞒报、拒报及伪造统计资料的统计人员及有关中队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