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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海口镇农贸市场卑洪菊蔬菜摊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扭扭辣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10 11:09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澄江市海口镇农贸市场卑洪菊蔬菜摊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扭扭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抽样编号为DBJ23530400712436634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澄江市海口镇农贸市场卑洪菊蔬菜摊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扭扭辣的基本信息如下: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DBJ23530400712436634

样品名称

扭扭辣

购进日期

2023年9月22日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澄江市海口镇农贸市场卑洪菊蔬菜摊

检验不合格项目

噻虫胺║0.28mg/kg║≤0.05mg/kg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9月30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10月9日

(二)经营环节

澄江市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无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购进7公斤扭扭辣已销售数量7公斤,库存数量0公斤

(2)封存数量:无

(3)召回数量:无。

原因排查

当事人2023年10月9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认真进行了问题排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22日从凤麓市场,购进7公斤扭扭辣,已销售数量7公斤,库存数量0公斤。造成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扭扭辣的原因,因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难以核查。

行政处罚

行政立案时间:2023年10月9日立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澄市监处罚〔2023〕119号。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扭扭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综合裁量,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捌元整(¥:70.00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叁佰柒拾元整(¥:370.00元整)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认真进行了问题排查。当事人购进扭扭辣时,没有做好索证索票未审查其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文件,造成采购了不合格的扭扭辣进行销售。经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决定。当事人承诺以后采购一定索取相关的资质证件和查验产品合格证明进销货台账

通报移送

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无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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