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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专项组对我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6-19 08:21 点击率: 12打印 】【 关闭

市专项组对我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

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615日,由玉溪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副书记坝汝明带队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李诚、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刘昭、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干部曹蕊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查阅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对我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澄江县民政局局长陈永林代表澄江县作了2017年上半年澄江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经营活动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澄江县殡仪馆和凤麓街道牛宝山、右所镇砚台山、海口镇海关社区大黑山、海境社区老德坎等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了解澄江县殡仪馆经营服务、公墓销售及我县部分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等情况。通过检查,专项组对澄江县殡葬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一致认为,澄江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但部分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

专项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将殡葬管理的相关法规发放到群众手中,并通过驻村干部、乡镇联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给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殡葬管理的相关政策,努力使群众告别传统殡葬陋习,自觉移风易俗,接受新型殡葬风俗。二是在我县辖区内的全部4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设立相关公墓管理规章制度牌;是要求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进一步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绿化工作,维护好公墓的生态环境,做好墓区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做到安全整洁,为群众创造一个好的殡葬环境。是严格规范公墓建设标准,不可超标准建设,墓碑采取卧碑或小型竖碑,不得立巨碑,不能出现个性化墓,不能相互攀比,破坏公墓整体规划。

                        澄江县民政局 杨锦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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