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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镇医疗保险经办流程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1-05 09:33 点击率: 327打印 】【 关闭


一、城乡居民零星报销所需材料:1.住院发票;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3.出院证明(或诊断证明、出院小结);4.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需写明持卡人姓名、与患者关系、联系电话)(注:医院提供资料均为原件);6.医保系统查询不到的医院需提供医院定点证明及等级证明;7.外伤住院有第三方责任人的,需提供责任划分相关材料;无责任人的,需填写承诺书。

二、城乡医疗救助所需材料:1.审批表;2.个人申请;3.发票原件;4.结算办法明细;5.出院证明(或诊断证明、出院小结);6.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7.本人或者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需写明持卡人姓名、与患者关系、联系电话)。

三、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变更、停保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居民新参保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参保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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