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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财政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调研报告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8-17 17:31 点击率: 82打印 】【 关闭

澄江县财政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调研报告

 

澄江县自2004年进入农业综合开发县以来,一直在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实施,但从2016年才开始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我局共实施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3个,正在申报的有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已完工项目。

1、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6两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别是“2016玉溪市澄江县黄草铺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6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万海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两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63月开始申报,上级农发部门分别201610月和12月批复立项,于1224日和2017215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施工中标单位后正式开工建设,于2017510日全部竣工并于630日全面通过省级检查验收。两个项目共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0.5万亩。建设内容为:修建沟渠15条,总长3.07公里,放水口155个,人行桥41座、机耕桥20座、交通桥4座、灌排水涵洞38田间道路:硬化田间道路19条,总长13.12公里,砂石回填碾压路面2条,长1.4km种植景观苗木308棵,种植地被黄连翘、菊花等210,修复村间破损混凝土路面760,清理疏通田间道路排水沟4.50km两个项目通过审计后共完成总投资997.12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其中:中央资金3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4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65万元,县级配套142.12万元,完成上级批复任务数938万元的106.3%工程款(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付清。形成的固定资产已在2017年省级验收前按审定金额全部移交给项目区村组,同时项目区制定了管护措施,对项目进行使用和管理维护。

2、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只有一个,是右所镇的“2017年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吉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20173月申报,上级农发部门于9月正式批复立项实施,批复总投资97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2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11.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9万元,县级配套80万元。1019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选定了施工单位,并于1027日正式组织实施,2018228日全部竣工330日顺利通过县级初步验收,56进行工程结算审计711日顺利通过省级最终检查验收项目最终审定总投资981.58万元。建设内容为:浇灌三面光渠道8条,全长6.03km,修建渠系建筑物机耕桥及人行桥64;修建田间道路9条,全长6.37km其中:C25砼硬化干道8条,全长5.86km;砂砾石回填碾压干道1条,长0.51km种植柱状红叶石楠300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0.7万亩。截至目前,工程款(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付清。形成的固定资产已在省级验收前按审定金额全部移交给项目区村组,同时项目区制定了管护措施,对项目进行使用和管理维护。

3、项目成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了渠相通、路相连,东西连网、南北贯通的良好格局,有效地改善项目区灌溉条件和田间道路条件让田间农作物旱能灌、涝能排,方便了农业机械化的使用,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达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建设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渠道修建后,大大减少了水流损失,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节约了用水量;同时,优化了农田灌排体系,使农田降低地下水位,消除内涝冷浸,渍水危害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良好局面;二、田间道路的全面贯通和硬化,提高了农作物的销售量的价格,也大大提高了田地的租金,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第三、田间道路的硬化,让老百姓可以穿着干净衣服、皮鞋行走在田间地头检查农作物的生长,田地里的泥巴也很少带进村了,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较大改善;第四、农村孩子告别了雨季天上学泥滑路烂、摩托车不能行走的日子,家长可以干干净净骑车或是开车接送孩子上学;第五、修建后的渠道与绿化后的田间平直正交,田格方正,在格化的绿色原野上构成优美的自然风光。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又一具体体现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把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提高现有耕地资源的产出率和水资源的利用率,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遏制农业生态恶化趋势,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显著效益。

(二)正在申报的项目。

目前我局正在申报的项目2018年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右所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级下达的项目投资控制指标是7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4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投入16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投入120万元,县级配套6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0.5万亩。因现在上级农发部门正在对上报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所以具体建设内容还不能确定。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规划,高标开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我县进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主要实施的项目,项目的规划设计严格按照国家农发办下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开发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同时严格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逐级申报审批立项实施。每个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时,我办都要深入项目区,在充分了解制约当地农业生产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对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全面实地勘察,现场测量,实行专家与群众相结合、室内材料与现场勘察相结合、上级要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的办法,统筹规划,对项目区的道路及沟渠进行研究讨论,达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项目的实施,需要各级领导、相关单位、项目区乡镇、村组及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精心计划和组织好各环节的具体工作。施工期间,均要成立项目指挥部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进行全方位的指挥管理。一般是由项目区乡镇的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农开办主任任副指挥长,镇政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村委会主要人员和农开办同志任成员组成的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日常建设管理,施工放样、问题处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处理群众矛盾纠纷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财政、水利、农业和项目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参与项目立项、论证、评估、实施和验收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行业优势,形成了项目综合开发的合力。  

(三)制度落实,确保质量。 

 我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严格执行上级农发部门下发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首先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为防止人情工程,杜绝暗箱操作,由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进行代理招标工作。在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面向全社会具有水利、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建筑公司招标,并对开标过程进行了监督。经过规范、合法、有序、公平、公正、公开招投标活动的开展,为项目工程按标准完成开发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是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每年项目施工前,市农发办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公司承担项目监理,我办与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对沟渠田间道路及林业措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项目区村组还请具有建筑专业知识的村民一起进行项目建设监督,充分发挥受益群众的监督职能,形成由专业监理公司、县农发办和受益群众三方共同监理的体系,有效地确保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三是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县农开办与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没有发生争议事项。四是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在项目资金的拨付上,按工程进度进行报账,全部采用转账,杜绝现金拨款。五是实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对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实行立项公示中期公示竣工公示,让群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资金到位,项目保证。

国家农发办制定了规范、严格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及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和政策,下级农发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否则将扣减下一年度项目投资或是取消开发县资格,所以农开项目能顺利实施还得益于政策的制定、管理和执行。

我县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来,从未出现过各级资金拖欠或是未到位情况,真正做到了“项目资金有保障,项目完工有保证”。

(五)强化维管,效益长久 

 强化建后管护工作是确保各建设项目发挥长久效益的关键。为此,我们首先坚持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原则,把建后工程的管护列入开发工作的重要日程,完善制定了工程管护制度,检查督导项目区工程管护措施的落实以及损毁工程的维修等。坚持谁受益,谁承担,谁管护的原则,由村组统一管理并落实了管护经费,对具体单项工程落实了管护人员。其次,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明晰产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村组负责全面的管理工作,县农开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以确保项目工程的完好,使其长久发挥效益。  

、存在问题

我局实施了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有实施工作及最终效果各级领导非常满意,省农发办领导今年多次来到项目区进行调研、检查指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还表示以后全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要来澄江开展。

但是通过项目的实施,我们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的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投资规模小。特别是2017年的项目区多年未实施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沟、土渠及土路很多,但因农开项目投资有限,不能更好地多做细沟路建设,只能针对群众最急需解决的一小部分困难和问题进行修建完善,所以现在项目区还有许多沟渠未得到修建,很大程度上还未解决项目区的灌排困难问题。二是土地占用和青苗赔偿困难。因为抚仙湖的保护是澄江乃至云南的一项大事,所以澄江近年来退房退田还湖工作逐年加大,沿湖一带群众的田地大量被征用,土地已是寸土寸金,加之抚仙湖保护的项目大量增加,那些项目基本都有征地费和青苗赔偿,群众已认为是理所应当。所以农开项目没有土地征用费和青苗赔偿费对群众的协调工作开展十分困难。三是农开项目政策规定所申报的沟路投资比例不合理。政策规定,沟渠修建投资占工程投资的60%,田间道路修建投资占工程投资的40% ,必须严格执行。但我县本来水利化程度较高,加之我县是全国高效节水示范县,需要修建的沟渠不是很多,但田间道路修建硬化是最需要做的,所以受这个比例的限制,项目的建设不能充分解决项目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意见或建议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上级增加项目投资,让项目做一片成一片,充分解决当地的制约因素,最大化地发挥项目效益。

(二)希望上级在资金使用上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占用和青苗赔偿费,解决老百姓的实际生活困难。

(三)对水利措施和田间道路的投资比例进行修改。要因地制宜,针对项目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缺什么补什么”的规划设计实施,不要搞一切。

 

澄江县财政局农开办 张丽红供稿

电话08776685881

20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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