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财政国库资金管理的做法、困难及建议 随着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提高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县级财政积极适应改革,不断尝试和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国库资金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困难和不足。 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各类预算资金拨付和执行进度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澄江县财政局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国库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做好国库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库资金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以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国库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人,以国库科为国库资金执行责任人,预算科、债务科、各经费科室分工协作,建立国库资金管理及考核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在切实保障支付基础上,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国库管理,规范收支行为。 1.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各财政收入执收单位要严格收入收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缴库。对非税收入的收缴,要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账户,实现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暂未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库的,应将缴入财政专户的收入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不缴,严禁以任何方式虚列收入,坚决杜绝延迟缴库和通过往来款挂账等方式调节财政收入的行为。 2.强化支出管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除外,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违规采取“以拨列支”方式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核拨资金,除涉密资金及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资金外,不得将财政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国库向财政专户的正常资金拨付,必须由专户资金管理科室向国库科提交拨付专户资金的有效文件和相关依据,未提供资金拨付文件或依据不充分不完整的款项,一律不予办理资金拨付;严禁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 3.加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工作。提前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前期工作,对已入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减少资金留库时间,避免高成本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影响正常库款的调度。加强与债务科的沟通协作,加快债券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及时跟踪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规范会计核算。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力量,夯实人员配置,规范基础工作,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财政支出情况,确保账指一致、账证一致、账表一致。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严禁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违规调账等。 (三)加强往来款清理,严控新增借款。 1.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 全面清理财政借垫款,对权责清晰的借垫款,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制定追讨和收回的责任主体,通过采取发文或催缴函等有效措施,抓紧清收催缴;应由预算安排支出的抓紧预算安排;经核实无法收回的,报经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规定核销。 2.严控新增对外借款。严格控制财政对外借垫款,不得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国库资金,对确需临时性资金周转或者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临时性急需垫款,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严格借垫款的审批流程。 3.加强暂存款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形成借入款项。同时,彻底核实存量资金底数,分类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等结转结余资金,加快存量资金统筹下拨进度,加强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财政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当年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必须在次年9月底前使用完毕,当年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必须全部安排拨付完毕,避免形成“二次沉淀”,确保暂存款规模逐年下降。 (四)加强库款管理,防范支付风险。 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保支付、防风险的理念,国库资金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禁拉用“三保”资金偿还债务或用于其它项目支出。在完善库款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和资金调度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做好财政收支预测,严格按照已下达指标,结合序时进度和库款规模,统筹安排调度国库资金,防范潜在的支付风险,不断提升库款支付保障水平。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整改落实。 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定规定,强化内控管理和问责机制建设,加强往来款管理和规范预算执行工作,妥善处理国库资金安全和效益的关系,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前提下,防止突击花钱,防止违规出借国库资金,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杜绝虚收空转、虚假入库和虚列预算支出的行为,切实提高国库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及财政收支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责,严肃处理。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格落实。 二、盘活闲置存量资金的主要做法 (一)采取资金清理与银行账户清理相结合的方式。 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不但对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成立的临时机构(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等),与预算单位存在代管或挂靠关系并接受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中心等社团组织,以上机构、组织的实有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除外)及账户内资金,以及拨入县属国有公司账户的财政性项目资金进行清理,还同时对预算单位开设所有银行账户(零余额账户除外);以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名义开立的所有账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的临时机构开立的临时账户;预算单位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资金账户,如协会、群团组织等;由预算单位管理的其他资金账户进行清理。资金与账户结合清理,避免了以前单一的资金清理形成的不全面性的弊端。 (二)采取定期清理和不定期清理相结合。 各单位存量资金清理是一些长期的、延续性的工作,不是靠清理一次就能彻底清理的,采取定期清理和不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加大清理力度,达到预定的清理目标的实现。 (三)采取自查上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首先布置单位进行自查,确定自查原则,各单位必须如实对银行账户及资金情况进行自查,若有隐瞒不报、漏报单位账户及资金的,未准确、如实提供专户余额的,提供虚假合同套取财政资金的,未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审批程序突击花钱、转款的,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有价证券、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的,未经批准对外借款或投资的,私设“小金库”等形式的严格进行问责处理。各单位自行上报自查结果,根据上报情况,确定重点抽查单位,并派出抽查组进行认真检查。如果出现抽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在自查中反映,将严厉处罚。通过自查与重点抽查,清理效果明显。 (四)采取财政牵头与纪委监委同时行动的方式。 根据以往清理存量闲置资金效果不佳的情况,财政部门积极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清理工作由财政部门布置,对不认真、不按时清理的单位交由纪委监委启动监督问责机制,对敷衍了事的单位起到了威慑作用,大大提高了清理效果。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取得了效果,2017年至2018年10月,共清理上缴国库存量资金15 783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资金紧缺的压力。 三、存在的困难 (一)国库资金空前紧张,严重影响年初预算执行。 一是收入进度不均衡,2018年全年地方财政收入26亿元,其中来源于土地出让和资产转让的达21亿元,占80.86%,支出预算中65.68%的支出需要靠土地出让和资产转让资金来保障,由于这部分收入的不稳定和入库的不均衡,对预算执行的影响较大。二是市级财政改变国库资金调款方式,按专款下达的序时进度调款,由于上级国库资金调度不到位,严重影响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 (二)新增财政刚性支出较大,保预算平衡困难较大。 受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刚性支出政策的影响,今年新增支出情况较多,严重影响财政预算平衡,主要是:一是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改革后,由于改变的绩效工资的发放方式,导致年内将新增支出3,000万元;二是截至2017年财政未拨专款达2.64亿元,近年来上级财政加强了对上级专款的管理,从2018年起,当年收到的专款当年必须拨付,就意味着只能通过新增预算的方式拨付上年欠拨专款;三是按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今年需偿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3.16亿元,年初只安排了1.39亿元,缺口1.77亿元;四是抚仙湖保护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雷霆行动和三年保护计划对资金需求较大。这些资金的拨付,将严重挤占和扰乱年初预算项目的执行,对全年的预算平衡造成较大影响。 (三)财源建设滞后,财政增收缺乏可持续性。 我县近年来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主要是依靠沿湖旅游地产项目开发、土地供应和资产转让等一次性收入的支撑,稳定的税源主要是磷化工、建材、电力和烟草行业,规模小且呈逐年萎缩态势,2017年实现的税收仅占全年税收的29.5%,不稳定的一次性收入占比过大,财政收入的增长缺乏可持续性。 (四)部分单位仍然对存量资金理解不到位。 事前预算不精细,事后不清楚剩余资金是否还要使用,认为不能归为存量资金,今后还要使用,但具体使用方向不清楚,上缴国库存在抵触情绪,存量资金清理效果打折扣。 四、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严控新增预算。年初预算进一步精细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三保”支出,在保障了“三保”支出后,根据现实财力再来安排项目支出,有多少资金就安排多少项目支出,不做超前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中杜绝新增预算,保证预算平衡。 (二)进一步挖掘税源,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商协调, 研究解决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事项,同时积极完善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财政税务部门应定期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跟踪调研,进一步督促企业应缴尽缴,同时及时了解纳税企业存在的困难,进一步做好财税服务工作。 澄江县财政局国库科 李自春供稿 电话:6685426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