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会计 立业之本 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即诚恳老实、有信无欺。诚实即为守信,守信就是诚实。它们是职业道德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诚为本,信为用,诚涵内,信显外。诚与信是一而二,二而一。有诚无信,道德品质得不到推广和延伸;有信无诚,信就失去了根基,德就失去了依托。诚实必须守信,这是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可以说,诚信是人类社会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成事及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基本道德规范。具体表现就是会计工作人员按企业客观经营状况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向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并且该信息是企业经营者做出正确生产经营决策的基础,是投资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朱镕基在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词时写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这十六个字,对此作了最好的诠释,即根据原始凭据按会计准则、原则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及审计等。一个信用缺失,道德伦丧的国家、必然不会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也就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 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诚信、真实、公正、可靠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社会分配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日趋复杂的外界环境以及企业内部各种利益诱惑因素增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受到严重挑战。由于会计人员受雇于企业管理部门,加上政策法规的不健全,社会监督力度不够,会计人员在多种压力和利益的驱动下进行造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不断出现。某些会计甚至做出了背离会计制度原则,提供虚假信息,欺骗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日益严重正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 1.1当前会计丧失职业道德现象,主要有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的原因 1.1.1内部原因: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影响和会计人员自身素质 单位负责人的不良影响。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最高长官”,会计人员受雇于企业管理者,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个别单位领导为了获取政治利益,捞取政治资本,维护自身领导形象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账上添彩、表中生花,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从于领导压力,被动做假账。 企业内部控制失灵。有的单位和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形同虚设,主管领导或内部审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处罚不严,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做假账现象的发生,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屡禁不止。 会计人员自律性较差。由于社会变革及市场经济对价值观念的冲击,一些会计人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涨,抵不住诱惑,追求私利,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会计人员失职。部分会计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理论水平低,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平时又不注意加强业务学习,以致工作中出现失误。 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有些财务人员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按财务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核算、监督,私自设立账外账,截留或隐瞒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使用虚假发票,编造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薄弱。会计人员平时不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在现实工作中,遇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单位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坚持原则,从私人利益出发,做出了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 1.1.2外部原因:主要指来自社会上的影响 职能部门对财会工作监督不力。由于税务机关、市场监督、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等外部监督机构不能坚持原则,监督检查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有的在执法过程中掺杂了部门和个人的私利,没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于错误和故意造假行为不予指明,有的还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导致监督弱化,为会计作假提供了有利条件。 会计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会计制度法规还不够完善,许多会计行为在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有些规定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者责任主体过多,发生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造成无法追究责任,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会计教育存在着弊端。现阶段我国的会计教育体制中,学校的教育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及会计专业技能的培养,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人格培养不够重视,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以及违背职业道德造成的严重后果教育不足,学生走上社会后职业道德缺陷愈来愈明显。 道德环境欠佳。单位财务活动缺乏透明度。有些政府管理部门搞特权,强权主义横行,会计人员要么坚持原则而被淘汰,要么不坚持原则而违背道德,会计从业环境不利于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二、以诚信为本,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荣辱观的意义。 会计诚信,则具有信任和真实的双重涵义,前者是指一种特定的诚实,强调守约重诺;后者即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的财务状况。会计工作担负着向社会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如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结果的一种责任。会计诚信作为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一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会计做到诚信,才构成企业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企业的诚信是建立在对具体的企业和企业所提供的种种信息的基础之上的,被别的企业信任是企业声誉的表现,代表了其他企业对本企业过去行为与人格的肯定。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不做假账是对会计人员的基本的道德要求。对会计行业而言,诚信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正是应了“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构想 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让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及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执法的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让好些胆敢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加强法制教育,促使会计人员形成正确的道德判断、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模式,从而自觉地调节自己的行为。 建立一个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呼唤,是当今社会公众的共同愿望,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水平,从而提高会计的工作质量和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会计人员有效地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高自我防腐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精神文明的程度,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3.1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在我国当前经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必须大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重塑诚信理念和契约机制。建立保证企业良性运行的道德约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严格自律,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公让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职业道德的要求,加强诚信观念的培育。树立良好的诚信、道德观,认识诚信和职业道德是生存与发展之本的观念,并使其转化为工作实践上的自觉行动。 3.2单位事项的方法和程序 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即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自己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 3.3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任何财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进行收支与核算。在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度确定以后,会计人员的素质是决定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的主要因素。因此,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从事会计工作。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经济建设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合格会计人。因此,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建设会计人员检查、考核、评价、奖罚制度,并将其与会计岗位资格、专业职务聘任、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等结合起来。促使会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结论 总之,只有全面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整个会计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在全社会重塑会计行业诚实守信的新形象,才能保证会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会计诚信建设是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会计诚信建设任重而道远。 澄江县财政局龙街财政所 李波供稿 电话:6684391 2019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