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教师 各项福利政策情况 落实义务教育教师法定工资待遇,是挽留和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需要。将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中之重,把中小学教师待遇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方向、作为财政教育资金的优先支出重点、作为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优先安排领域。 我县已将全部公办学校教职工工资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标准都能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执行。并把教师津补贴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保障了教师的福利待遇,依法达到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要求。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 近年来,澄江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支出,加强资金统筹,加快资金拨付,确保中小学教师待遇及时、足额保障。着力于财政支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着力在保障改善教育方面再显新成效。继续把教育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方向,建立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支出增长,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学生补助标准和发放形式,切实畅通资金拨付渠道。同时对我县教育指标评价体系,教育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管理强化,并顺利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 通过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督管理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财政资金使用的约束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发展的投入,澄江县财政局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动摇,做到政策保障机制不变,经费投入不减,把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作为推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措施予以落实,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推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 澄江县财政局综合科 马洪祥供稿 电话:6685147 2019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