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以来,澄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76号)等国家、省政策精神,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澄江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PPP模式,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地方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全县PPP项目推进工作成效明显。 一、澄江县PPP项目基本情况 PPP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对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推动民间资本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18年10月末,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并经财政部对外公布项目8个,总投资39.81亿元,政府支出责任45.11亿元,分别是:澄江化石地博物馆PPP项目、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PPP项目、澄江县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澄江县山冲河灌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PPP项目、澄江县九村集镇及蛟龙潭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云南省玉溪市呈澄高速一级路段改扩建项目、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澄江县九村立交枢纽工程PPP项目、澄江县委党校迁建PPP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实施机构的努力下,目前,各项目均已落地实施,推进顺利。 二、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 在PPP项目运作过程中,澄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激发、促进民间投资相关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努力为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创造平等竞争机会。现已落地的8个PPP项目中,民营企业参与广泛,项目分别涉及水利、城镇供排水和交通行业,其中民营企业独资项目2个,分别是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PPP项目和澄江县山冲河灌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PPP项目;民营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1个,为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澄江县九村立交枢纽工程PPP项目。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优化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准入环境 为鼓励民间资本平等参与PPP项目,澄江县加强PPP政策和规划引导,进一步加大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行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方式,有序清理废除现存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6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投资人。规范开展资格预审,合理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不得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注册资本金、资产规模、银行存款证明或融资意向函等条件,不得设置与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无关的准入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二)健全PPP模式部门协调机制,合理确定投资回报机制 通过完善价格政策,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融资费用补贴等方式,构建合理有效的PPP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政府方积极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以及政府投资股权少分红、不分红等多种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在项目定价时,政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多方参照各地定价标准,既注意避免出现公共服务价格高引发公众不满,同时也注意价低影响社会资本方积极性,无法长期合作,考虑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收益;合理确定价格调整机制,科学设定运营服务绩效标准,有效设置排他性条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统计,我县推行8个PPP项目合理利润率平均值为6.88%, 年度折现率平均为5.21%,政府对项目公司融资成本补助为5.41%,根据咨询机构科学测算,各项目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率6.63%,保障水平适中,广泛吸引了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 (三)科学论证县本级财政承受能力,加强财政对PPP项目的财力保障 澄江县结合项目实际进展,对财政承受能力进行统一论证,并取得人大批复。为保证各项目财政支出增长比例一致,各项目均以2016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算数为基期数,严格按照依据最新的财政数据完成财政承受能力的重新论证。在取值上基于谨慎原则,2017到2020年预期平均增长率为13.68%;2021年到2025年预期平均增长率为10%;2026年到2030年五年间预期平均增长率为8%,2031至2035年五年间预期平均增长率为6%,2036年后降至5%的增长率。现推进8个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合计45.11亿元,支出责任最高年份在2020年需2.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29%,坚决守住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政策红线不动摇,项目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强化。科学论证县级财政承受能力,对社会资本获得政府合理补助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助力于未来PPP项目早日取得银行融资。 (四)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坚持规范操作 为规范推进PPP项目,澄江县引入专业咨询机构参与项目推进中重要文件编制及关键环节把关,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引导咨询机构准确把握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商业诉求,加强PPP项目策划、论证、建设、运营阶段管理能力建设,为民间资本PPP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提高了PPP项目专业化运作水平;建立联合评审机制,成立了澄江县PPP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分别由发改局、财政局、法治办、住建局、国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组建联审工作小组,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为民间资本PPP项目前期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完善财政监管政策,由财政部门牵头,理顺PPP项目财政履职行为,成立了县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澄江县PPP项目财政管理规程》,按照规范PPP模式标准,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严防风险,确保PPP模式的健康持续发展;制定了澄江县PPP项目信息报送制度,根据财政厅PPP信息报送要求,结合县级实际,对PPP项目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通过加强对PPP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加强了项目运作的规范性。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总体分析,虽然我县为鼓励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总量看,民营企业参与度仍然不高,占我县PPP项目总数的38%。制约着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PPP 项目的合作模式和采购方式强调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的整合和投资能力考察先行,相比于实力雄厚的央企、国企,在竞争中民营企业竞争劣势明显。 二是融资方面民营企业处于劣势,民营企业尤其是非上市民企在没有外部增信条件下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融资成本较高,盈利空间相对较小,影响了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 三是项目周期长,企业退出机制不健全。由于PPP项目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0年,而单个资产证券化产品期限7-8年,难以覆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资金期限错配制约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推进。 在未来PPP项目推进过程中,澄江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政策研究,加强PPP项目策划、论证、建设、运营阶段管理能力建设,准确把握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商业诉求;落实国家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财税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开展PPP项目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着力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澄江县财政局PPP中心 王艳斌供稿 电话:6685577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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