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李克强总理就便民利民工程提出的生动而具体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作为非税收入职能管理部门,深刻转变职能,主动顺应现代信息化发展新形势,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加快“互联网+政务”战略布局,实施非税收入收缴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改革,支持现代服务型政府建设,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运行。截至2019年底,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推广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全省非税系统收缴总规模约1200亿元,收入业务达7000万笔。其中通过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完成缴款,占全部缴款业务量的75%。 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是政府归集收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十分重视电子化管理在非税收入收缴中发挥的职能作用,提出迅速实施电子化收缴改革的理念,并在全国率先作出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成就了“非税数字”看云南的新局面。 一、“控源头” 2006年,按照“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电子管理、源头治理”的管理目标,在精减财政票据种类,归并、取消部分专用票据,增加通用票据的基础上,建立了以《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多种票据为辅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我省突破原有纸质传递、人工操作的传统模式,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改革后,依托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财政端、执收端、银行端,财政票据从入库、领用、开具、核销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管理,起到了从源头上规范征收秩序,促进非税收入依法执收和足额缴库的作用。截至目前,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已覆盖全省98%的预算单位,包括20212家执收单位,24887个开票点,为我省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搭平台” 2013年,云南省严格遵循“三统一”建设要求,在统一非税收入执收项目、缴款识别码和缴款渠道的基础上,依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能POS、自助终端等多种银行支付工具,搭建了云南省非税收入网上缴款平台,并实现与执收单位的联网对接,拉开了我省利用电子系统收缴非税收入的序幕。2016年,完成与人民银行综合业务系统,以及20家金融服务系统的三方联网对接工作, 建成全国首家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综合业务平台。平台融合政策查询、票据管理、收缴管理、总会计核算以及数据分析运用等功能模块,并全面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现代新兴支付渠道。平台的建成,标志着我省多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非税收入网络化信息管理格局正式形成,开启了财政、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缴款人等多方参与的资金管理格局。 三、“重规范” 按照“收支两条线”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缴库流程,大幅压减收缴中间环节,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缴库规程,促进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除经批准暂无法实现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类账户(如诉讼专户、公检法专户)外,全面取消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汇缴存款账户,并采取直接缴库方式,通过电子化收缴平台,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各级国库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账核算,除上缴国库或按规定退还缴款人外,只收不支,不得与其他账户相互划拨。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形成的各类待清分、待结算收入,则统一归集至省级财政内部结算账户,通过平台按规定及时汇划至各级财政和预算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