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5〕30号),云南省财政厅多措并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规划发展目标。 一、加大资源枯竭城市的转移支付力度 2013—2020年财政部共下达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42.61亿元,省级财政配套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4.36亿元。其中,资源枯竭城市东川区、个旧市、易门县分别补助了21.35亿元、21.69亿元、10.5亿元;采煤沉陷区补助下达镇雄县1.24亿元、宣威市0.9亿元、富源县1.04亿元、师宗县0.09亿元、盐津县0.09亿元、威信县0.0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加强社会保障、发展接续产业、改善生态环境、强化基础设施、解决社会矛盾等方面。 二、积极支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013—2019年由省地质勘查基金出资安排各类地质工作项目79项,投入勘查工作经费5.35亿元,强化地质找矿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争取中央财政资金5.46亿元,在昆明市滇池东岸停矿区、开远小龙潭矿区等地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全面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2019年积极争取中央资金1.75亿元,推进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三、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 2015年,根据财政部资金文件和省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下达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多元化产业培育)中央基建投资0.07亿元,用于支持红河州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一碗水工业片区项目建设。 四、积极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金〔2020〕22号),进一步细化明确贴息申报、审核、绩效和结算等。据统计,2013—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共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97.2亿元,累计扶持创业77.55万人(含小微企业3188户),带动(吸纳)就业210.4万人,引导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727.87亿元。2020年,计划扶持创业8万人以上,引导金融机构新增发放贷款126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持续支持我省资源枯竭城市建设,科学筹措省级资金助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振兴,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全面摸清我省资源枯竭城市底数和汇总分析各类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更加全面、系统科学的财政支持政策,确保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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