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省市针对作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2022年澄江市财政局已下达《关于下达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调整数及控制数的通知》(澄财发﹝2022﹞30号),对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提出了明确要求,大部分党政机关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但也有少数单位认识不清,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在公务接待方面还存在上半年已超全年接待控制数、接待标准超高、陪餐人员过多、接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据统计2023年1-7月份系统支出数为49.89万元,全年控制数为64万元,已达全年控制数的77.96%,远超上半年公务接待指标数。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带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根据《澄江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以及玉溪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来我市开展公务活动,分别对口部门制定接待方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安排食宿。中央各部委及省直部门、玉溪市直部门等单位的领导及其他公务人员来我市开展公务活动,由对口单位自行接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优先到规上限上企业开展。 二、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人均用餐标准按照接待对象中的最高级别人员确定(含陪餐人员),标准按照《澄江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澄办发﹝2020﹞1号)执行(正省部级180元/人/餐,副省部级160元/人/餐,厅局级120元/人/餐,厅局级以下100元/人/餐)。市直各单位赴同城其他单位开展的调研、考察、检查等公务活动,一般自行返回用餐,确因距离远、交通不便或行程安排等原因难以返回用餐,或因工作原因出现误餐、确需安排用餐的,采取在公务活动涉及单位食堂按照职工标准就餐或者按规定标准订购盒饭等节约、便捷方式就餐,且费用由接待单位按照规定报销或者由用餐者交纳后在其单位按规定报销。各接待单位公务接待用餐根据接待对象人数,安排自助餐或者桌餐。自助餐或者桌餐应当供应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植物制作的菜肴,一律不饮酒,不提供香烟。住宿,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在定点饭店安排或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对象应当主动交纳住宿费,回本单位按规定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住宿费报销严格按照《澄江县县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陪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严格规范接待流程。执行公函接待制度,接待单位应当根据接待范围、程序和标准,一律执行公函接待制度,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实名登记,执行接待任务前,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审批表》,严格实行用餐签到制度,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统一安排接待。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接待费报销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内容不全的、未经批准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接待费支付按规定实行对公转账。 四、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当年控制数。2022年澄江市财政局下达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调整数及控制数的通知,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作出具体规定,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审核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务必执行,不得超支 。 五、严肃相关纪律要求。加强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也是从严从紧抓作风的具体行动。各级党政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好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督查力度,一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接待单位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澄江市财政局行政文教股供稿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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