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澄江市教育体育局、澄江市财政局依据成本监审结果,按照“分级保障、适度提标、直接费用加基本劳务费”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经组织听证、风险评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澄江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澄江市现有7所公办幼儿园,其中:省一级一等1所(澄江市机关幼儿园);省二级一等5所,分别是凤麓、右所、九村、海口、路居镇中心幼儿园;省二级三等(海关世家幼儿园)。按幼儿园等级省一级一等由原来360元/生·月调整为600元/生·月;省一级二等由原来320元/生·月调整为550元/生·月;省一级三等由原来280元/生·月调整为500元/生·月;省二级一等及以下(含未评级)统一调整为450元/生·月。 按各等级收费标准调整后,省一级一等公办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每月增加家庭支出240元/生,每学年共增加家庭支出2400元/生;二级一等公办幼儿园(五个乡镇分园)每月增加家庭支出90元/生,每学年共增加家庭支出900元/生。为了保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拟对辖区内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感染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免收保教费,农村低保户保教费减免75%,城市低保户保教费减半收取。 文件下发后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收费公示、加强收费监管、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做好收费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出相关要求。 本次收费标准调整计划于2023年秋季学期组织实施,保教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2023年秋季学期前已在园就读的“老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2023年秋季的“新生”(当季新入园就读的幼儿)执收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澄江市财政局行政文教股供稿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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