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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借钱起纠纷,以情感人化矛盾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0-09-19 09:56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2010年08月17日下午,右所派出所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在右所司法所的组织下调解下,一起长达三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圆满画上句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张某某家和袁某某家均住澄江县右所镇旧城村委会四组,张、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相处得像铁哥们儿,关系非同一般。2007年6月,张某某因做药材生意缺钱,向袁某某借款154939元。后来,张某某的药材生意因经营不善赔了本,无法按时赔偿袁某某的借款。袁某某多次找张某某商量想要收回借款,但张某某均不予理睬。为收回借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袁某某于2009年7月一纸诉状将张某某起诉到澄江县人民法院,但张某某一直未到庭,法院按未到庭判决,直至调解前袁某某也未要回一分钱。因为要不到钱,一气之下袁某某产生了报复心理,把鸡屎拉到张某某大哥家门前及左右堆放,导致张某某的大哥无法居住,严重影响张某某大哥一家的正常生活起居,张某某的大哥多次报警进行管制都无济于事,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矛盾逐步恶化。
右所司法所接到讯息后高度重视,决定想尽一切办法都要化解这起纠纷。经过多方努力,司法所工作人员把张某某从玉溪找了回来,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张某某讲了他和袁某某多年的兄弟情谊是一笔宝贵财富,要用心珍惜。调解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真情感动了张某某,同意明年年底还清向袁某某所借的钱,本月底前首先还20000元,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真诚的请求袁某某原谅自己。张某某的大哥也愿意帮其弟弟还20000元。至此,一起长达三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袁某某感动的说:“多亏了右所司法所,我才能要回我的血汗钱,谢谢司法所对我的关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澄江县司法局 发布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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