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之澄江县司法局“两类”重点人员管理工作篇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澄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规范制度细则。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制定《澄江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社区矫正工作纪律》、《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社区矫正移交、日常管理、奖惩考核、解除矫正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二是管理实行“两个一、三严格、五及时”。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实行“两个一”,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向司法所进行电话汇报一次;司法所每月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一次。“两类”人员的管理实行“三个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严格执行“一人一档”制度;安置帮教档案资料严格要求规范齐全;严格落实“两类”人员的档案资料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安置帮教管理严格落实“五及时”,及时造册建档;及时见面谈话;及时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及生活现状;及时安置帮教。 三是注重质量,搞好“三个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的帮扶措施和依法监管相结合,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两类”人员的同时,重点解决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相结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分别采取宽管、普管和严管三个级别管理;坚持家庭教育和社会关爱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和安置帮教小组的力量,在配合执法部门监督的同时,给予“两类”人员充分的家庭社会关爱,去除社会标签,让“两类”人员更好的融入社会生活。 五年来,澄江县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17人,累计解除矫正587人,现在册矫正对象130人,其中城镇户籍人数16人,农村户籍人数114人;男性119人,女性11人,汉族127人,少数民族3人。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815名(五年内安帮人员545名,三年内安帮人员270名),落实帮教措施815人,帮教率100%,“两类”重点人员管理工作不断向前迈进,蹄疾步稳,不断创新,为“法治澄江”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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