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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村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体教育学习活动


来源:澄江市司法局 时间:2025-02-28 16:03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工作,提高矫正质量,强化辖区安全稳定。2月27日,澄江市司法局九村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本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由司法所所长主持,邀请九村镇党委副书记参加。

活动中,司法所长首先通报了近期因违反矫正规定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面临被撤销缓刑的案例,警醒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警惕,切实以案为戒,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决不能参与黄赌毒和影响国家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次带领矫正对象进一步学习了《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摘录),重点解读了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指导他们在矫正期间认真配合司法所做好矫正教育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矫正教育管理,端正矫正心态,尽早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最后组织全体矫正对象集中观看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八大交通危险行为》,教育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员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通过直观的血淋淋的案例为他们敲响警钟,警示他们遵纪守法。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知识和遵法守法意识,强化了他们的法治观念,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高质量开展和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九村镇党委副书记马道利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端正态度,认真接受社区矫正。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切实约束好自身行为。珍惜机会,积极参加教育学习。认真学习司法所要求学习的警示案例、法律法规、教育视频等内容,认真改正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负责杜绝再次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三要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要加强对国家方针政策和日常实用法律的学习和认识,进一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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