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澄江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2-10 09:42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澄江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5岁以下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被国家列入法定传染病(丙类)。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驰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年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密切接触急性期病人的粪便、口腔分泌物、皮肤疱疹液中的病毒,经粪―口途径和呼吸道进入体内。临床表现主要以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丘疹和发热为特征,一般愈后良好。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理(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的重症病例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目前,我市也有手足口病病例,防控形势严峻。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云南省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等操作规范和《澄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澄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防止暴发流行,保护广大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效规范各项处置工作,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各项综合性预防控制干预措施,切实提高对手足口病的防治能力,控制手足口病疫情蔓延,降低发病率,严防重大疫情发生。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规范的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
  (三)属地管理的原则
  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病情报告、病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澄江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手足口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组  长:李瑜琼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单春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永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赵开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绍崇  县公安局副政委
      解天荣  县教育局局长
      沈绍坤  县财政局局长
      李  锐  县文化局局长
      师燕忠  县旅游局局长
      张立胜  县工商局局长
      杨云波  县交通局局长
      许绍武  县水利局局长
      郑江红  县广电局局长
      龙昆泉  县民政局局长
      付树文  县建设局局长
      马德芳  县环保局局长
      许应富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  靖  县卫生局副局长
      董云莉  凤麓镇副镇长
      余  斌  龙街镇副镇长
      杨  琼  右所镇副镇长
      张艳斌  九村镇副镇长
      刘庆华  海口镇副镇长
      高  刚  阳宗镇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郭靖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建全、郑继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防控工作日常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当前正值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的关键时期,也是手足口病高发季节(4~9月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对保障全县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正确分析形势,将疾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规范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全力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防治工作。
  (三)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1、卫生局:
  (1)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各类技术人员充实到防病一线,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做好消毒、杀虫药械及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抽调专门力量,成立以卫生局副局长田永华为组长、疾控中心主任王建全为副组长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小组,负责疫情的收集、核实、上报、流行病学调查和对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成立以卫生局副局长郭靖为组长、县医院院长杜玉萍为副组长的医疗救护指导小组,负责手足口病的应急抢救治疗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疫情主动搜索,及时了解、收集、汇总病情趋势情况,随时掌握全县病情动态,防止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
  (4)按照卫生部《肠道病毒感染防控和诊疗指南》组织全县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以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控能力和诊治水平,确保疫情处置得当、治疗有效。加强对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等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培训及业务指导,特别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晨检工作;编印健康宣传资料,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工作。要加强对餐饮、生活饮用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全面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格落实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教育局:制定本部门手足口病应急预案,加大对教师、学生的宣传、培训力度,既要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要防止手足口病在学校的群体性暴发流行,并保证患病学生、幼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与卫生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强化晨检、消毒和疫情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3、财政局:各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防治疾病所需经费。
  4、文化局、旅游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加强对娱乐场所、风景区、酒店、饭店、副食品店、车站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县公安局要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预防因疫情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
  5、民政局:做好贫困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
  6、宣传部、广电局: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以广播、电视、标语口号、宣传单等各种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大众的卫生意识,正面报道手足口病的发展态势,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7、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建设部门要强化公园、广场等群众聚集地的监管;环保部门要强化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污水处理监管力度,防止污水造成的二次污染。水利部门要加大农村改水力度,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手足口病防治药品的监督管理,保障防治药品的安全有效。
  9、各镇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制定防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强化培训,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杀灭蚊蝇,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整治城镇卫生环境。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为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在防控过程中,将对各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致使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出处: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