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作无差错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员干部职工问责办法(试行)》,县政府办公室办文、办会、办事工作实际,为严格工作质量标准,减少工作差错,堵塞工作漏洞,进一步完善办公室规章制度,形成规范有序、高效优质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规范行为,强化责任,注重细节,提高效率,不出差错,杜绝事故”,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让领导满意、机关满意、基层和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根据各局、办、股、室的工作职责,按照“重点突出、要求从严、指标量化、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办公室各局、办、股、室及个人进行工作无差错考核。
本办法所指“工作量”是指全体干部职工在职责范围内完成办文、办事、办会及领导交办事项的工作数量。
二、考核内容
因未认真或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导致工作质量、秩序和效率受到影响的,均属差错。根据情节轻重、损害程度和影响大小,差错分为:一般差错、严重差错和事故三类。
(一)一般差错:情节轻微,后果较轻,出现差错后及时纠正,造成一定影响的。
(二)严重差错:情节较重,给办公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后果严重的。
(三)事故: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不可挽回损失的。
三、奖惩措施
考核奖励实行以适当物质奖励为主,通报表彰为辅相结合。惩戒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行政问责相结合。
(一)个人
1.奖励
在一年内,一般差错不超过干部职工本年度工作量的4‰(含4‰),无严重差错和事故,无违法违纪的,有资格被评为“尖兵岗”先进个人,当选后在全办公室通报表彰,并设“尖兵岗”先进个人一、二、三等奖。
2.惩戒
在一年内,对出现差错的个人根据《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采取以下惩戒办法:
(1)一般差错占工作量的4‰―10‰(含10‰)的,由局、办、股、室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
(2)一般差错占工作量的10‰以上或严重差错1 次以上(含1次)的,由分管的副主任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个人瞒报差错、严重差错和事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4)出现事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问责处理,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后果特别严重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二)局、办、股、室
1.奖励
在一年内,一般差错不超过人均工作量的4‰(含4‰),且股室工作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的股室有资格被评为“优秀模范股室”,当选后在全办公室通报表彰,并设“优秀模范股室”一、二、三等奖。
2.惩戒
(1)局、办、股、室一般差错累计出现超过人均工作量的10‰(含10‰)、严重差错超过人均2次(含2次)或出现事故的,取消当年股室评优评先资格,股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
(2)局、办、股、室瞒报差错、事故的,给予股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或责令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并取消股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考核方式
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无差错界定细则》,采取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日常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评。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优评奖及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登记备案。建立工作无差错登记备案制度,由督查室负责登记记录差错发生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各局、办、股、室主要负责人要按月认真填写《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无差错登记表》,以备核查。
(二)强化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邮箱,广泛收集局、办、股、室及个人对开展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电话:0877―6911520,邮箱:zhk6911520@163.com)
(三)定期检查。工作差错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各局、办、股、室开展工作无差错考核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半年召开一次局、办、股、室负责人会议,听取工作无差错考核情况汇报,及时将工作无差错考核情况向办公室领导班子汇报。
(四)综合考评。年末,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局、办、股、室自评、定期检查、举报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实事求是地提出工作无差错考核初步考评意见,提请办公室党支部审定,结合年度工作无差错考核进行总结和表彰。
(五)差错复核。各局、办、股、室或者个人对工作无差错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核,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以书面形式答复复核申请人。复核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办公室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纪检委员,各局、办、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日常工作,下设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督查室,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任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纪检委员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督查室、综合股、秘书股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办公室工作无差错考核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向办公室领导班子汇报工作无差错考核开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局、办、股、室的工作无差错考核负领导责任,每月对活动情况检查一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无差错考核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局、办、股、室主要负责人为工作无差错考核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又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如实报告本股室的差错、事故情况。
县信访局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工作无差错考核奖惩办法,报工作无差错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无差错界定细则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无差错界定细则
一、办公室公共责任差错界定
(一)一般差错
1.不按要求及时签收或报送公文(含电子公文),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
2.重要会议或者活动,服务工作不到位,通知领导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
3.没有及时传达领导指示,领导交办事项处理不妥当,没有及时反馈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结果,影响工作。
4.办文和文稿起草中出现差错,但没有原则性错误。
(二)严重差错
1.对外来公文、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造成压件,超过规定公文办理时限,造成工作被动和严重不良影响,或受到市领导批评的。
2.县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领导席位摆放、排名顺序等不当,服务工作出现失误,造成负面影响的。
3.被上级部门和领导过问,或被有关单位和个人投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事故
1.违反规定向外界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县政府重要决策、工作部署、领导批示指示,丢失涉密文件、重要呈批件、重要批示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2.有《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例举的十六种违纪行为之一,情节较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需给予纪律处分的。
3.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信访局
(一)一般差错
1. 未保证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信访渠道的畅通;未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秉公处理。
2. 对上级业务部门和本级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没有按时完成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3. 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问题、社会热点问题,以及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突出问题,未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妥善处理。
4.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未进行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研判。
(二)严重差错
1. 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举报等所反映的问题,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2. 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问题、社会热点问题,以及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突出问题,未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事故
1.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信访工作出现重大事故。
2.迟报、漏报、误报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三、法制办
(一)一般差错
1. 在审查各镇(街道)、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中,未仔细审查,把关不严;在办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及其有关部门的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规章(送审稿)征求意见的上报工作不及时。
2. 承办的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不到位,准备不足;对全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不到位。
3. 全县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未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未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4.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信息的公开信息把关不严。
(二)严重差错
1.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出现重大事故的。
2.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信息不严格审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事故
1.在法制办相关工作中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2.迟报、漏报、误报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四、督查室差错界定
(一)一般差错
1.在接受上级相关各类检查考核中,准备工作不及时。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不及时,影响按时办结。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错登、漏登、损毁、丢失,影响按时办结。
4.对承办单位指导、督促不力,影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结。
5.与县人大选联委、县政协提案委沟通联系不够,影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6. 对各级领导安排、交办事项的督查的督办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7.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信息的公开信息把关不严。
(二)严重差错
1.在接受上级相关各类检查考核中,准备工作不充分,工作不到位,给办公室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2.协助上级纪检机关查处违纪案件,工作不主动、不细致,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3.在查处信访举报、检举所反映问题等工作中,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4.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政府部门办理和回复的议案、提案交办催办不力,办理不及时,不能按时办结,导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意见。
5.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损毁、丢失,造成无法办理。
6.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信息不严格审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事故
1.因工作不负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出现重大失误,给办公室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2.因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丢失或损毁,致使建议、提案无法办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造成严重影响。
3.迟报、漏报、误报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五、综合股差错界定
(一)一般差错
1.拟定的会议、活动等通知把关校对不严,出现差错、未及时印发,影响工作的。
2.文件缮印中把关不严,造成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在格式上出现错误,造成工作被动的。
3.来文审核不及时,紧急、重要文件未及时流转办理,影响工作的。
4.领导文件收发分送错误,受到领导批评的。
5.档案管理中应归档的文件收集不齐全;归档文件整理不规范,影响工作的。
6.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内外网、OA系统收发文不及时,上传文件出现错误,造成工作被动的。
7.值班交接出现遗漏和空隙,影响工作的。
8.对接待群众来访或接传电话使用不文明语言,态度生硬,影响县政府机关形象的。
9.领导交办事项和文电处理不及时,工作衔接不紧密,文电、信函、通知等文件材料转接过程中出现差错,影响工作的。
10.接到文电、信函,未根据其重要、紧急程度,按照“立收立报”原则分类报送。
11. 微信平台的管理中出现差错,不注重保密工作。
12.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信息的公开信息把关不严。
(二)严重差错
1.文件收发中错签、错登或错发、漏发、迟发而严重贻误工作。
2.县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领导席位摆放顺序或姓名出现错误;会议和活动服务工作出现重大差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没有及时传达领导重要指示、批示或者传达出现明显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领导批评。
4.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5.没有认真记录重要电话内容;对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事项,未遵照领导指示要求,及时、准确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6.接报突发重大事件、事故后,未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准确地报送有关领导、股室和单位,没有及时传达、贯彻领导的意见或批示,没有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7.紧急、重要文电、信函未按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领导,通知有关部门或股室人员及时办理。
8.未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及时催报落实整理参会名单,造成不良影响。
9.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信息不严格审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事故
1.违反印章管理规定使用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章,造成严重后果。
2.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未认真复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迟报、漏报、误报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六、秘书股差错界定
(一)一般差错
1.在为县政府领导服务工作中出现失误,受到领导批评。
2.对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文稿未能及时起草或者起草的文稿存在病句,有错字、别字、漏字,数字、人名、地名、单位名、时间等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并受到领导批评。
3.办理制发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在文种、行文关系及文字表达出现错误,导致文件中存在产生歧义的概念和表述,人名、地名、单位名、时间、数字、引文不准确,影响工作的。
4.办文时政策把关不严、错误理解来文内容、未按领导要求进行办理,拟办意见不妥当,造成工作被动的。
5.不及时办理领导批示件,影响工作的。
6.不能及时上报分管领导落实市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工作进展情况,影响工作的。
7.未按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或办公室通知时限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情况的。
8.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信息的公开信息把关不严。
(二)严重差错
1.在领导活动安排和协调服务中出现严重疏忽和失误,影响领导公务活动,受到市领导批评。
2.公文办理违反程序和规定,或提供错误的背景材料,提出错误的拟办意见,影响领导决策;领导批示及回复发送错误,造成工作被动或严重不良影响。
3.对来文未按时限办理,又没有说明和告知来文单位和报告领导,造成压件,影响工作的。
4.县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未认真记录,会议纪要未按要求时限起草和印发。会议中领导要求股室落实的事项未及时落实,影响工作的。
5.接到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和情况,未及时、准确报送,或者未按领导指令做好相关协调处置、跟踪落实、及时反馈等工作。
6.没有及时传达领导重要指示、批示或者传达出现明显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领导批评的。
7.因审核把关不严,制发的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出现重要、关键性的错别字,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8.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起草超过48小时。
9.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信息不严格审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事故
1.在领导文稿起草中,出现重大政治错误,造成严重影响,受到县政府领导严厉批评。
2.迟报、漏报、误报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七、信息股差错界定
(一)一般差错
1. 信息员连续两月未按要求上报信息或上报信息未被采用。
2. 对重大信息出现漏报、迟报。
3.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信息的公开信息把关不严。
(二)严重差错
1. 年终未按年初考核任务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2. 对上报信息因把关不严,导致信息内容基本事实不准确或上报信息出现明显文字、数字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3.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信息不严格审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事故
1.对上报信息因把关不严,导致泄密,造成严重影响。
2.迟报、漏报、误报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八、行政后勤股差错界定
(一)一般差错
1.干部职工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等报审不及时。
2.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录、调配、推荐、考察、任免、奖惩等工作中,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出现遗漏和差错。
3.未及时了解老同志身体健康情况和做好老同志生病住院看望工作,对老同志的合理要求以及实际问题和困难,不热心帮助解决和办理。
4. 对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对办公室内部财务核算和经费进行管理,财务、财产未做到“三清”,出现财产的乱用和浪费。
5. 办公室日常接待工作准备不充分,未按照接待相关要求进行接待活动。
6.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正常调动手续办理不完善,不及时办理。
7.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公务用车,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擅自将公务用车交由他人驾驶。
(二)严重差错
1.对政策把握不准或适用错误,导致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等方面出现差错;干部职工工资套改、职务职称晋升和兑现出现延误、遗漏和差错。
2.干部职工基本信息数据失实,要件丢失。
3.对老同志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向领导反映、报告和办理。
4.因工作不负责、不到位、不细致,造成部分老同志有意见,发生投诉或集体上访。
5. 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办公室财务、财产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办公室内部财务核算和经费的管理出现违纪现象。
6.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公务用车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擅自将公务用车交由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但未导致人员伤亡。
7.因缺乏养护,导致公务车辆执行公务期间发生故障贻误工作,或酿成交通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事故
1.因管理不善,造成干部人事档案损毁丢失。
2.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公务用车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擅自将公务用车交由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
3.因缺乏养护,公务车辆执行公务期间酿成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3.酒后驾驶公务用车,被有关部门查获或发生交通事故。
九、党支部各支委差错界定
(一)一般差错
1.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培训无计划或组织不严密。
2.在换届选举以及党员发展等工作中,出现违反有关工作规定、程序的现象。
3.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出现差错和失误。
4.在接受上级相关检查考核中,准备工作不充分,工作不到位,给办公室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5.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安排不及时,工作无计划。
6.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资料不及时,文稿起草、校对不认真,出现错误。
7.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信息的公开信息把关不严。
(二)严重差错
1.在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议组织安排、会议记录中出现差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中央和省、市委召开重要会议和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后,未及时结合实际制定办公室学习贯彻意见,作出计划安排。
3.对所属党组织落实规章制度和工作的情况不检查、不监督。
4.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出现严重问题。
5.在受理信访举报、查处检举所反映的问题等工作中,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造成严重影响。
6.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信息不严格审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事故
1.因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办公室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2.迟报、漏报、误报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