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为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冬春季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省、市爱卫会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为期一周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巩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巩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活动
二、时间
2015年10月14―20日
三、目标
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实现城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健康文明,环境整洁优雅;农村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村容整洁、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柴草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
四、任务
(一)共性任务
1. 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好健康教育宣传,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滚动播出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2. 开展卫生大清扫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卫生大清扫行动,要着重清理楼道、仓库等卫生死角,清除垃圾、积水,做到无积尘、无蛛网、无污迹,确保单位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并长期保持。
(二)重点部门任务
1. 涉及部门
县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工信局、文广体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环保局、抚管局;各镇(街道);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卫生监督局、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
2. 工作任务
卫生计生局是此次复核检查验收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跟进和整改。要督促全县医疗机构,规范做好禁烟劝烟、预检分诊点设置、发热门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市场监管局要重点整治主要干道、繁华商业区、重点地段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现象,加大对背街小巷的巡查力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要规范烧烤夜市。要加强与卫生监督局的沟通协调,牵头做好饮食市场和“七小”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整顿,督促指导配备“三防”及消毒设施,杜绝“五病”人员从业,下大力气改善卫生状况,对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吊销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餐饮宾馆(酒店)及“七小”行业的监管,完善设施、保持环境整洁、穿戴工作衣帽,持(亮)证经营,取缔门口晾晒东西和占道经营的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维修、更换垃圾箱,保证数量充足、外观整洁,要保证垃圾中转站、转运站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转,内部干净卫生,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避免沿途遗撒;要更换破损的人行道板、道路侧石等市政设施。
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要督促凤麓市场严格做到划行归市、隔离屠宰、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加强食品、蔬菜等监督、监测,食品摊位亮证经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四害”密度;杜绝市场门口乱堆、乱摆、乱停放现象。
抚仙湖管理局要加强入湖河道及沿湖环境的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和堤岸杂物,清理垃圾点,做到水面清洁,湖岸整洁,无垃圾杂物。
交通运输局要维修、擦拭交通护栏等设施,保证干净整洁和正常运转,公交、出租车按规定站点停靠,站点干净卫生、无乱贴乱画;站点及车内配合符合规定的垃圾收集容器,车内卫生整洁。要加强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建筑工地及出租车、皮鞋车的管理,保持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公安局要加强县城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力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规范车辆车头停放顺序。
环境保护局要加强水环境治理、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等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环境保护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农业局要加强对生猪屠宰的监管,确保屠宰场各项指标达到创卫要求。
文化广电体育局要安排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和追踪报道,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加大曝光力度。
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县域环境整治工作,将整治任务分解到社区,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社区“三委”,调动社区干部和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扎实开展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加大社区基础设施、环卫设施投入力度,对村民户占道乱堆建筑物料现象要坚决整治,彻底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柴草乱堆等问题。重点整治忠窑社区、廖官营、澄波路、小西村委会等城效结合部路面、墙面整治、清除建筑垃圾、杜绝乱堆乱放,保持道路、沟道、村庄整洁有序。凤麓街道尤其要督促翠竹湾农贸市场按照创卫要求,做到划行规市、隔离屠宰,要加强市场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地面干净整洁;加强对磷化小区、竹苑小区、澄波苑小区、澄波花园等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的整治;指导相关单位按照要求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做到垃圾袋装化、密闭化,日产日清,提高清扫保洁水平,重点地段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增加垃圾收集次数,做到全覆盖,清除道路保洁空档;
以上各部门要按照2015年10月13日县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要求,对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按照各部门职能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力度,落实责任、强化部门协调,确实抓好巩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巩固国家级卫生县城成果”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二)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整治成果。各级各部门要把集中治理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加大日常卫生管理力度,防止出现反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职责,强化主管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安排好下属单位按要求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强舆论监督,及时通报。县爱卫办(创卫办)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
(五)按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请各部门于10月22日16:00前将本单位活动情况(图片、信息)上报县爱卫办。
联 系 人:戎崔凯
联系电话(传真):691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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