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2016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澄江县2016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澄江县2016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十三五”农资市场监管的良好开局,结合澄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经济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的原则,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重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主要以种子、农药、化肥、农机配件以及畜牧业用品等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为主。
(二)重点区域及对象:重点对全县农资商品主产区、经营及仓储集聚区、农资生产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农资经营者、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及其农资经营户、农资运销大户、乡村流动商贩、网络农资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三)重点季节:主要为春、秋两季农资销售旺季。
(四)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止使用农资商品的经营行为;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的经营行为;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经营行为;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经营行为;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的行为;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行为;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九是转卖、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十是生产销售冒证、套证、一证多用的肥料及农药产品;十一是网络农资经营者违反《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四、整治工作内容
(一)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属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审定。
(二)农药。重点检查是否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销售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号、农药标准号“三证”不全的农药;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是否销售无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
(三)化肥。以磷肥、钾肥、复混(合)肥等为检查重点,一是加强化肥内在质量检查,对生产销售的化肥产品进行抽样送检,重点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效含量不足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化肥标识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的行为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三是加强化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监管,重点查处化肥生产和经营者私自印制虚假广告,随意夸大化肥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商标侵权以及仿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四)农机及配件。以农用运输车、粉碎机及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无厂址和无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或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五)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畜禽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销售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等国家违禁药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16年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有效维护农资市场良好运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澄江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正坤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 信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文进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黄玲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绍云 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运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阮俊杰 县安监局副局长
曾 伟 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李志勇 县供销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黄玲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总责,从农业局、公安局、供销社、工信局、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联合行动组,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严格执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城镇、村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净化农资市场,严防坑农、害农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按照“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联合行动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合行动、分组检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整治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四)坚持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五)强化信用约束。健全完善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农资经营者健全“两帐两票一书一卡”,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索要并保存检验报告,确保供货商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商品来源正规可靠。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农资经营企业,要作为监管整治的重点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和联合惩戒,使违法失信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落实农资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责任。
(六)加强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播出专项治理成果,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曝光,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信息上有文字”,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农资打假相关法规和相关标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步骤
2016年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春季行动阶段(3月21日至4月5日);
(二)第二阶段: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秋季行动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阶段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和联合行动组要在
4
月
30
日
、
9
月
30
日前
认真总结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并将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加盖公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