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涉爆案件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澄江县围绕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健全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督促整改、违法打击等工作,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合法用于经济社会建设。现将澄江县民用爆炸物品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澄江县实施了呈澄高速、绕城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量大幅增加,2014年全县使用炸药744.7682吨、各类雷管376610枚,2015年使用炸药1860.5053吨、各类雷管1146673枚,随着绕城高速、澄川高速等重大项目的快速推进,澄江县2016年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量预计将只增不减,并呈现出“点多、分散、战线长”的特点,澄江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严峻。澄江县共有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16个、储存库房7个,危货运输企业1家、车辆18辆,无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目前,经全面清理排查、严格督促整改,各单位、库房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已基本整改完成。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工作。3月24日,县政府副县长周斌召集公安、安监、交运等部门领导,研究部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危爆物品监管工作,牢固树立“涉危涉爆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二是部署由公安、安监、交运等部门负责,立即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涉危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运营情况、隐患情况等,对发现安全隐患依法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三是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民爆物品安全隐患23处(其中:当场整改20处,限期整改3处),已整改完成22处,正在整改1处。该正在整改的1处隐患为,澄江县民用爆炸物品专营有限公司库房因与呈澄高速公路安全距离不够,正开展库房搬迁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由公安、安监、交运部门负责,加强涉危涉爆企业治安保卫、巡逻守护、购运许可、流向登记等制度检查,对于从业单位管理制度不全、防范措施不够严密等问题,督促指导其建立落实出入库登记、领用清退登记、24小时值班守护、涉爆案事件报告、安全教育等制度,切实完善从业单位链条式管理制度,实现危爆品流向的全程、实时跟踪。加强涉危涉爆物品审批管理,对于新建涉危涉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经过公安部门严格把关、实地查看、确保安全后,方可依法依规上报审批;对于从业单位使用涉危涉爆物品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待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小型库建设标准,对现在使用的7个民爆物品储存库进行改造,确保符合“两个规范”标准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修订内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民爆系统管理工作,着力抓好民用爆炸物品审批、购买、数据上报等信息管理,充分利用民爆系统对民爆物品流程进行全程监管。
(三)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消除隐患。建立落实监管机制,着力实行常态化监督公里,明确要求各涉危涉爆单位均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安、安监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行动。健全完善互通信息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公安、工商、安监、国土等部门,采取联席会议、文件通报、短信提示等形式,及时互通涉危涉爆问题、隐患信息,促使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适时开展联合查处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行为。严格落实流向倒查机制,依托民爆系统对查获的违规民爆物品流向进行倒查,依法追究涉案单位及人员责任。此外,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开展“治爆缉枪”、“清网行动”、“涉爆在逃人员追逃”等专项活动,严厉查处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发动群众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主动上交涉危涉爆物品,切实做到涉危涉爆违法打击四个“不放过”。
(四)严格依法审批,落实服务措施。由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民用爆物品购买渠道管理,于3月28日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严防非法渠道流出涉危涉爆物品;同时,对于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企业,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可以选择向有合法资质的生产、销售部门购买民爆物品。由公安、安监、交运部门负责加强运输审批管理,对于具备运输民爆物品资质企业,只要车辆、人员资质、证照齐全,均可运输民爆物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围绕“严格资格审查、严格信息采集、严格培训考核和严格年审制度”的要求,抓实涉危涉爆从业人员选人、政审、培训、管理环节,由公安部门于3月28日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绝不允许被公安机关列管的重点人员、未通过考核人员、无证人员进入涉危涉爆行业。推行广集审批、购买、配送、储存、爆破和清退“一体化”爆破服务,对于于具备合法生产条件而达不到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条件的单位,经民爆公司与涉爆从业单位签订协议,并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可以开展相关爆破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实行民爆物品“五统一”管理的单位有13家,占总数的100%。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推动民用爆炸物品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督促涉爆单位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情况的发生。
(二)严格环节管控,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依法核发资质证照,严厉查处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取缔强制配送服务、违反行政许可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危涉爆物品动态管理,健全落实全程监管机制,杜绝非法运输、违法运输、违反许可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民用爆照物品储存库建设、使用标准,确保符合国有有关法规、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持证作业和民用爆炸物品流行信息采集要求,督促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常态管理。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抓好职能单位工作落实,努力做到全方位管理和细节管理。深入开展“治爆缉枪”等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着力抓好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提升环节,以涉爆从业单位、人员为重点,定期、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企业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