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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4-29 16:34 点击率: 3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澄江县2016年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6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3052,其中52星期一)补休。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澄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值班期间脱岗等违规违纪行为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值勤、应急和通讯车辆外,各单位公车要按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一律封停。各级各部门要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放假期间各次活动,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职责职能,进一步加强领导,专题研究和布置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劳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实抓细。一是要以旅游景区、医院、公园、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客运车站、集市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广电、供水、供电等重要部门和建筑工地、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整改,及时解决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突出问题,统筹抓好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建筑施工、工矿企业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交运、公安、气象等部门要健全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的各项准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重兵投入、小火大打”的原则,扑火专业队要靠前驻守、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三是国土、水利、防震减灾等部门要加强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灾害应急响应,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处置能力,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遇有大风天气,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县监察局、督查工作室、旅游局、抚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发改局、气象局、公安局请龙街街道、路居镇要严格按照《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抚仙湖游船管理的通知》(澄政办发〔201656号)明确的相关要求,注意做好孤山、小马沟、明星、禄充、阳光海岸等片区旅游船只管理工作,并立即通知入湖船只归港,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停止一切水上经营活动。如遇发生水上险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县应急办报告,并由各工作小组组长召集相关人员在重点区域设立现场指挥所,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必须赶赴现场,共同做好救援工作。县督查工作室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县监察局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维稳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澄政办发〔2009143号)、《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澄政办发〔2013103号)等规定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信息,发生突发事件没有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和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人责任,严肃进行处理。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继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处置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加强社会情况的掌握研判,密切关注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掌握敏感地区、重点领域和特殊人群的动态;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论和社情民意,并按工作职责做好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四)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外出须严格按照《中共澄江县委办公室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澄办发〔201411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县政府各部门及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外出,须向县长请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外出请假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情况表》,并经领导签字同意。请假得到批准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县政府各部门及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备。

(五)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切实抓好节假期间的相关工作。各部门要科学制定假期值班表,明确值班人员和手机、值班座机号码,于429日下午17:30前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村委会(社区)要将劳动节假日值班表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各镇(街道)汇总后与本镇(街道)值班表一并429日下午17:30上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在劳动节假日期间每天随机抽查各单位值班人员是否到位、领导带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通信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对未按照要求坚守岗位、值班电话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电话等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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