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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LD20160802019号办理情况的 ...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8-06 17:05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LD20160802019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52号)后,澄江县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及时召开会议就转办的LD20160802019号案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现将举报件相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主要内容:“玉溪市澄江县麓镇西后街云春巷小区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噪音污染环境,严重扰民。该情况2014年向县环保、住建、信访、镇政府等反映,住建局答应20147月解决,但至今未解决。”

二、调查情况

2016831900,澄江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凤麓街道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

(一)证照情况

经核查,云春巷共有烧烤店17户,3家已关门停业,开门营业的14户中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9户,无证无照1户,证照齐全4户。

有照无证的91. 王超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67808,法人:王超;2. 另类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87263,法人:孙水燕;3. 和兴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67550,法人:王丽飞;4. 端三烧豆腐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67322,法人:端路萍;5. 兴阳小吃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87011,法人:敖勇;6. 隐蔽地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68831,法人:李宇轩;7. 弯腰树小吃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15391,法人:陈云凤;8. 保仙小吃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18117,法人:龚保仙;9. 云成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67419,法人:杨云建。

无照无证的1:满聚香烧烤店,业主:李华江(原在红枫街经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0167月搬迁至此、还未办理变更手续)。

证照齐全的41. 赵恒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54214,法人:许能。2. 建军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63428,法人:唐多良。3. 小萍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48017,法人:端玉萍。4. 罗敏烧烤店,营业执照号:530422600142235,业主:许云芳。

(二)环保措施情况

检查时,除弯腰树小吃店废水处理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配套齐全外,其他烧烤店环保处理设施均配套不到位。部分经营户将烧烤设施及杂物摆在店外过道上,未发现露天经营的行为。针对噪音问题,澄江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云春巷烧烤摊片区83日夜间84昼间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云春巷烧烤摊集中区域83日夜间噪声平均达62.5分贝、84昼间噪声平均达47.85分贝,83日夜间噪声平均值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2类(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间50分贝的标准。

(三)关于群众举报“该情况2014年向县环保、住建、信访、镇政府等反映,住建局答应20147月解决,但至今未解决”的问题。

县住建局多次对云春巷小区过道进行了清理,但该小区经营餐饮产生的油烟、噪音反映较多,虽经多次整改仍未达到期望值,导致矛盾最终没有完全化解。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部分经营户将烧烤设施及杂物摆在店外过道上。

(二)烧烤店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为油烟排放污染,大部分环保处理设施配套不到位。

(三)周围住户对经营餐饮产生的油烟、噪音反映较多,虽经多次整改仍未达到期望值,导致矛盾最终没有完全化解。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核查,多数经营户存在证照不齐全,环保污染处理设施不到位等问题,群众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一)201683日晚,澄江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凤麓街道对14户经营户进行现场联合约谈。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10户证照不全、无证无照的烧烤店业主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于201684日上午900到澄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调查。

(三)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将烧烤设施及杂物摆在店外过道上的经营户进行整改,现场将烧烤设施及杂物清理入店内,严禁将任何设施及物料摆放在公共过道上。

(四)澄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照无证的1户小吃店及无证的7户小吃店负责人全部进行了询问(调查)笔录,同时严格要求已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和兴烧烤店(2016711申请)、云成烧烤店(2016713申请),必须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五)县环保局对14家烧烤店法人(业主)进行约谈,并制作了约谈记录(〔2016〕年第(020)号),要求严格按环保相关法律规定,在厨房配套安装油水分离器、油烟净化器;经营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并入城市污水管网;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完善后报县环保局查验。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经营的8户小吃店当事人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行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1. 对李华江业主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澄市监行处字〔2016109号),罚款2200元;2. 对王超业主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澄市监行处字〔2016110号),罚款2200元;3. 对孙水燕业主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澄市监行处字〔2016111号),罚款2100元;4. 对端路萍业主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澄市监行处字〔2016112号),罚款500元;5. 对敖勇业主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澄市监行处字〔2016113号)罚款2100元;6. 对李宇轩业主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澄市监行处字〔2016114号),罚款2100元;7. 对陈云凤业主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澄市监行处字〔2016115号),罚款2100元;8. 对龚保仙业主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澄市监行处字〔2016116号),罚款2100元。

(七)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餐馆、酒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监管不到位,澄江县人民政府于2016728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立胜进行了约谈,纪委作出了诫勉谈话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问责处理。

五、信息公开情况

201686,澄江县人民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转办件LD20160802019号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将在澄江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六、下一步处理意见

(一)责成县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认真研究后做出决定,是否对云春巷今后进行餐饮和烧烤经营行为给予许可。

(二)针对云春巷目前住户较多、人员相对集中,需要有适当的餐饮行业落户的现状,县市场监管、环保、住建等部门征求广大住户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妥善设置经营场所,完善手续,规范经营,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三)由澄江县综合执法局继续督促烧烤店业主,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避免深夜经营活动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休息造成影响。

(四)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加大对县城烧烤经营行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环境问题或污染隐患的,即查即改,督促配套油烟、污水处理设施。

(五)强化监管力度和措施,扩大排查范围,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餐饮经营店,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取缔,绝不姑息。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686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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