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LD20160803010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61号)后,澄江县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及时召开会议就转办的LD20160803010号案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现将举报件相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本举报件(编号:LD20160803010)举报主要内容为:“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补益村委会二家村有三个采沙场,分别是澄江三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和长坡烂山砂场,均没有办理环评、水保等手续,在抚仙湖径流区内采砂已经15年左右,超出政府规定采砂年限2年多,造成生态破坏,运输大车损毁道路。长坡烂山砂场毁林采砂最甚,毁林近200立方米,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并于今年在砂场中违法私建了一个混凝土搅拌站和一个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污染环境。该三个采砂场的违法行为有领导支持”。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澄江县右所镇补益村委会二家村长坡处共有3个砂场,分别为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其中:①三丰砂场负责人李孟橙,露天开采建筑用砂,矿区面积0.1265平方公里。②八哥岩砂石料厂负责人祁秋,露天开采白云岩,矿区面积0.0333平方公里,目前更名为澄江县恒达砂场。③长坡烂山砂场负责人杨会,露天开采砂岩,矿区面积0.0362平方公里。
二、调查情况
2016年8月4日,澄江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安监、国土、水利、林业、交运等部门和右所镇政府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如下:
(一)三丰砂场
1. 环保手续办理情况。三丰砂场无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11月18日,针对其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生产的行为,澄江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澄环改字〔2013〕12号),该砂场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2013年12月9日,澄江县环保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澄环罚字〔2013〕24号):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万元。
2. 水保手续办理情况。2011年10月澄江县水利局批复《三丰砂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1年至今,三丰砂场实施了拦砂坝、土质排洪沟、车辆清洁池等水保工程。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2015年4月7日澄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6日。其间,由于砂场在开采过程中超高超陡开采,澄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9月16日以(澄)安监管罚字〔2014〕第(非2)号,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4. 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澄江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6月22日。到期后,澄江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7月18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澄国土资责停通字〔2016〕22号),要求其立即停止擅自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检查时,三丰砂场未进行开采砂的行为,所销售资源为采矿权有效期内开采出的砂。
(二)八哥岩采砂场
1. 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八哥岩采砂场无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11月18日,针对其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生产的行为,澄江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澄环改字〔2013〕13号),该砂场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2013年12月9日,澄江县环保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澄环罚字〔2013〕23号):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万元。
2. 水保手续办理情况。2009年11月澄江县水利局批复《澄江县补益八哥岩采砂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11月至今,该砂场实施了拦砂坝、土质排洪沟、车辆清洁池等水保工程。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2015年2月4日澄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2月3日。其间,由于企业在开采过程中超高超陡开采,澄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0月28日以(澄)安监管罚字〔2014〕第(非3)号,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
4. 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澄江县国土资源局核发了延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26日;后采矿权多次转让,目前该砂场的名称为:澄江县恒达砂场,采矿权人为祁秋。
(三)长坡烂山砂场
1. 环保手续办理情况。长坡烂山砂场无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11月18日,针对其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生产的行为,澄江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澄环改字〔2013〕14号),该砂场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2013年12月9日,澄江县环保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澄环罚字〔2013〕25号):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万元。
2. 水保手续办理情况。长坡烂山砂场未办理水保手续,针对长坡烂山砂场的违法行为,澄江县水利局于2011年8月3日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2013年9月6日澄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6日。其间,由于企业在开采过程中超高超陡开采,澄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0月13日以(澄)安监管罚字〔2014〕第(非1)号,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
4. 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澄江县国土资源局核发延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28日,经多次转让后采矿权人目前变更为杨会。
(四)经调查,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均存在违规占用林地采砂并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3家砂厂运输大车每天往返运输约为100辆次,存在对澄阳路二家村路段路面造成损坏的问题。3个采砂场在开采、爆破、破碎、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存在灰尘、噪声污染环境的情况。
(五)经调查,长坡烂山砂场存在违法建设搅拌站的情况。根据调查询问情况,二家村长坡烂山砂场于2016年7月底,在采矿权场区范围内擅自违法建设搅拌站,但至今未建成投入生产。
(六)针对“三个采砂场的违法行为有领导支持”的情况,澄江县已组成由县纪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正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一经发现情况属实,将严肃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三、存在的问题
(一)长坡烂山砂场未办理水保手续。
(二)3个砂场在开采、爆破、破碎、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存在灰尘和噪声污染周围环境、运输车辆碾压损坏澄阳路二家村路段路面的情况。
(三)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毁林采砂,造成水土流失。
(四)长坡烂山砂场在砂场内有违法建设搅拌站的行为。
(五)按照《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玉政发〔2006〕79号)文件规定,“抚仙湖径流区内的工矿企业和其他项目审批一律必须先取得抚仙湖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方可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位于抚仙湖径流区内,未取得抚仙湖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亦未关停。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针对查出的问题,澄江县按照环保督察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 澄江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部署。一是成立现场整治组,组织县国土、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现场执法检查,并在检查基础上,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玉政发〔2006〕79号)文件规定,2016年8月5日,澄江县委、县政府召开澄江县砂石料场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并作出决定:对3家采砂场依法关停。经督促检查,3家砂石料场已于8月5日全面关停。二是成立案件侦办组,立即开展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和砂场企业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法占地、盗窃国家财产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 8月5日,澄江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八哥岩采砂场(恒达砂场)、长坡烂山砂场下发了《停产整顿通知书》,并对砂场内的机械、车辆进行了清理。目前,二家村长坡烂山砂场搅拌站违法设施拆除工作已完成。
3. 8月5日,澄江县水利局依法对长坡烂山砂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要求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立即开展排水沟、拦砂坝的清淤工作。
4. 澄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完成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违法占用林地证照资料收集工作,已联系玉溪市玉林司法鉴定中心开展非法占用林地鉴定工作。
5. 澄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安全检查工作。
6. 澄江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运输车辆损毁道路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7. 澄江县供电公司、公安局已按要求停止对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长坡烂山砂场提供电力供应、炸药爆破作业。
8. 澄江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三丰砂场法人李猛橙,八哥岩砂场(恒达砂场)负责人周春、法人祁秋,长坡烂山砂场负责人杨自伟进行了调查约谈,并制作了约谈记录。同时依法对3家砂场进行立案查处,对3家采砂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澄环罚字〔2016〕03、04、05号),责令停止生产,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2016年8月9日,3家采砂场已缴纳罚款,共30万元。
9. 2016年8月5日,澄江县已对3家采砂场依法关停。
(二)约谈、问责情况
澄江县纪委、政法委、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督查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已启动问责程序,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五、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8月9日,澄江县人民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转办件LD20160803010号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将在澄江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由澄江县国土、林业、水利、交运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组相互配合,督促3个砂石料场实施后续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二)由澄江县国土、环保、安监、水利、交运、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抚仙湖径流区内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各矿山、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由澄江县纪委、政法委、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负责,加大调查工作力度,对不作为、工作不力、执法不到位的人员进行问责,对渎职失职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砂场企业可能涉嫌刑事违法犯罪的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四)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玉政发〔2006〕79号)文件规定,依法按程序对3家采砂场强制关闭取缔。
(五)由县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负责依法责成3家采砂场继续实施覆土绿化和生态恢复工作。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