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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LD20160810017办理情况的报 ...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8-13 17:09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LD20160810017办理情况的报告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受理转办单LD20160810017号转办件后,澄江县立即响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组织县环保局、抚管局、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澄江县抚仙湖边太阳山正在建高尔夫球场,对外称太阳山体育休闲度假村,此高尔夫球场曾被中央电视台曝光两次,目前建设接近完工。另外还有希尔顿酒店,都建在抚仙湖边,建成后会对抚仙湖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澄江太阳山国际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社区项目(太阳山项目)。太阳山项目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个一百”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是抚仙湖旅游综合示范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项目规划面积约6618亩,总投资约80亿元人民币。项目拟依托抚仙湖独特的山、水、气候等资源,通过高端酒店、高档会所、体育运动公园、休闲度假公寓的建设,打造集度假商务、休闲运动、家庭亲子、科普教育、健康养生为一体的高原海岸度假小镇。目前项目已完成希尔顿酒店、国际会议中心、婚庆基地、太阳山度假酒店、医疗康体中心、观澜会所及养生度假屋等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的建设,项目自2010917建设至今累计完成投资41亿元,20161―6月完成投资4亿元,为抚仙湖的旅游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澄江县抚仙湖边太阳山正在建高尔夫球场,对外称太阳山体育休闲度假村,此高尔夫球场曾被中央电视台曝光两次,目前建设接近完工”的问题

    该举报内容,澄江县政府在办理LD20160719007号、LD20160729008号转办件时已统一进行了安排部署,接件后,澄江县政府再次组织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抚管局、右所镇执法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白天与夜间相结合的方式,对太阳山高尔夫球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太阳山高尔夫球场处于停止建设状态,未发现动工建设的情况。

举报件所述高尔夫球场为太阳山国际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社区项目的子项目,项目2003年经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立项申请报告审批意见》(云抚旅发〔20036号)批准同意建设两块18洞高尔夫球场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球场实际用地面积1595.9亩,其中球场后九洞788.66亩(位于抚仙湖环湖东路以西),于2003年以出让方式供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球场前九洞807.24亩(位于抚仙湖环湖东路以东),于2008年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了征收及转用手续,因清高原因未组织供地。20116月玉溪市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高尔夫(18洞)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等十一部委联合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范畴,清理整顿高尔夫球场时,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18洞高尔夫球场后九洞(位于抚仙湖环湖东路以西)及练习场已基本建成,前九洞(位于抚仙湖环湖东路以东)已完成三洞植草,其他仅开展前期土石方及铺砂工程、边坡治理、环保及水保设施工程。但20116月后,该球场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等十一部委清理整顿高尔夫球场的要求全部停止建设,至今均处于全面停工状态。

(二)关于“另外还有希尔顿酒店,都建在抚仙湖边”的问题。

经调查,太阳山高尔夫球场草坪距离湖边最近点位位于大湾村青鱼湾段,即11号果岭,距湖边约20,高尔夫球场其他球道均在抚仙湖法定水位线100以外。希尔顿酒店于20165月建成投运,希尔顿酒店及其他建筑物退让至法定水位线110外,110范围内有约300平方米水景观,该区域部分构筑物包含在一期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总图内。

(三)关于“建成后会对抚仙湖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

经调查,项目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周边水域水体与项目建设之前无异常变化。

1. 废水:项目区执行雨污分流原则,临湖边长草区配备了长约2000的截水沟,雨水经截水沟收集后根据高差分别流至3#4#5#人工湖用于喷灌系统;其他废水主要有球道草坪绿化浇灌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区内公寓、别墅、练习场产生的生活废水,游泳池废水及景观水池清洗废水分别经250立方米/日中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1#42000立方米人工湖回用;酒店会所产生的生活废水(酒店厨房含油废水经3台油水分离器处理)经85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1#42000立方米人工湖回用;别墅前绿化区、婚庆绿化草地及球道草坪绿化区均统一做过防渗处理,浇灌水经浅排、深排系统收集后排至1#42000立方米人工湖回用;该项目还建有11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系统),雨季时1#42000立方米人工湖内多余废水经处理站处理达一级A标后排入抚仙湖东岸环湖截污干管,由于项目用水量大,截至目前,均未出现外排的情况。

       2.废气:目前项目废气主要为希尔顿酒店锅炉产生的废气、厨房油烟、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尾气。酒店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设置了排风口,通过机械排风至酒店1层,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尾气通过管道排至酒店8楼排放。项目使用液化气锅炉(富尔顿FBS31.0)共2台,每台3万吨,产生蒸汽供洗衣房和换热机房制作热水,锅炉气经省煤器过滤后排空,锅炉已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噪声:空调主机、柴油发电机、车辆鸣笛产生的噪声。空调主机及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隔音,地下停车场及道路设置了禁止鸣笛标志。

        4.固废:目前项目区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高尔夫球场及绿化区修剪产生的植物残体、酒店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污残渣。生活垃圾及植物残体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污残渣经冰冻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存在的问题

(一)对高尔夫球场周边水域水质的监测力度不够。

(二)对项目用水情况的日常检查密度、细度还不够。

(三)需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据调查,此举报基本属实。

针对举报问题的情况,2016722澄江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局长李锐光、污染治理科科长陈欧、澄江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陆泽华、副大队长施云东、副大队长叶飞与项目环保部经理林春新在县环保局会议室进行约谈,并制作会议记录,要求项目方严格执行“四条红线”的规定,严格遵守《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项目规划、环评,进一步强化项目业主保护抚仙湖承担的责任,严禁从抚仙湖取水,严格按照项目环评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五、信息公开情况

2016812,澄江县人民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转办件LD20160810017号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将在澄江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六、下一步措施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项目严格执行“四条红线”的规定,严禁从抚仙湖取水,严格落实项目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加快推进《抚仙湖全域岸线管护实施方案》的实施,强化岸线管护,严禁非保护设施侵入湖泊水体。

(三)做好在建项目监管和项目审查工作,以加强环保执法作为抚仙湖保护治理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四)加大对项目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监督管理,确保处理后的中水达一级A标后方可回用于绿化用水或排入环湖截污干管,禁止出现污水直排抚仙湖的情况,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6813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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