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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LD20160810029号办理情况的 ...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8-13 17:07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LD20160810029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234号)后,澄江县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及时召开会议就转办的LD20160810029号案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现将举报件相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本举报件(编号:LD20160810029)内容:“抚仙湖环湖路游客不规范就地解决大小便,导致水体污染。近年来明显感到环湖沿岸水质变坏,游完泳身上发痒,主要是每年有约1000万私家车主游客在环湖路就地解决大小便所致。目前,沿湖仍能看到大量的白色卫生纸”。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抚仙湖面积216.6平方公里,湖周长100.8公里,径流区面积674.69平方公里,平均水深95.2,最大水深158.9,平均透明度56,最大可达12.5,蓄水量206亿立方米,占全国淡水湖泊蓄水总量的9.16%和优于Ⅱ类水质以上湖泊淡水资源的50%以上,占国控重点湖泊I类水的91.4%。沿湖共有4个镇(街道)、20个村(社区)、75个小组,约2.8人。2015年,抚仙湖游客人数约600万人次,入境私家车约300多万辆;2016年以来游客人数达470余万人次,入境私家车约280多万辆。

二、调查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澄江县立即组织县抚仙湖管理局、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等部门采取明察与暗访、白天与夜间相结合的方式,对游客在抚仙湖路边随地大小便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调查情况如下:

经排查,抚仙湖沿湖共有旅游景点13处,公共厕所100余个,平均每公里有1个公厕,加之沿湖700多家企业宾馆酒店多数都有厕所;安装果皮箱400余个,设置移动式垃圾箱约300个,对重点景区和主要入湖道口安置游客须知告示牌32块,设立执法监督岗22个、卫生网格167个。为进一步加强抚仙湖综合执法管理,澄江县不断加大对(洗车、洗狗、临时烧烤、搭建帐篷、污水排放等)“五小环保案件”的查处力度,2012年查处175起,2013年查处153起,2014年查处148起、2015年查处44起、2016年查处18起,违规行为呈逐年下降趋势。实施“仙湖卫士”行动,充分发挥老百姓示范作用,谁受益、谁治理,采取“1+X”的方式,建立670户党员中心户,组织开展爱湖护湖主题活动,积极带头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带头开展环境卫生活动、带头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带头争当“仙湖卫士”,沿湖群众、游客保护抚仙湖的意识和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

接到举报件后,抚管局及沿湖镇(街道)及时组织镇、村组工作人员到环湖路沿线进行全天候走访调查,目前暂未发现有游客、私家车车主在环湖路随地大小便以及沿湖有大量白色卫生纸的情况。但抚仙湖是一个开放式管理的湖泊,湖岸线长达100.8公里,点多线长面广,监管难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遗漏和死角,加之,少数群众和游客素质不高,不排除存在在环湖路边随地大小便的现象。

通过环保部门对抚仙湖水质定期监测,未发现水质异常情况,目前抚仙湖水质总体稳定保持I类。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区域公共厕所离游客聚集地距离太远,加之公共厕所指示标志不明显且数量少,外地游客难以便捷地找到公共厕所。

(二)一些群众和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极少部分游客和群众存在乱扔垃圾、不去公共厕所大小便的行为。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一)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新修订《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已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即将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加大对“五小案件”的处罚力度,细化处罚标准。澄江县正积极协调争取新法尽快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抚仙湖综合执法管理体系。

(二)加强沿湖公共厕所等设施建设维护。继续加强对沿湖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增加公共厕所的指示牌、指示标志,同时加强日常管护,确保游客就近就便找到公共厕所。

(三)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加大曝光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管力度。县抚管局、沿湖镇(街道)及时成立工作组,对沿湖及环湖路区域进行全天候排查,目前暂未发现有游客、私家车车主在环湖路随地大小便以及沿湖有大量白色卫生纸的情况出现。

五、信息公开情况

2016813,澄江县人民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转办件LD20160810029号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将在澄江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六、下一步处理措施

(一)由抚管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起用167名志愿者加强抚仙湖保护宣传巡查,利用电视、广播、通信、网络等媒介加强保护抚仙湖正能量传递,加大对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动员沿湖群众、游客参与不文明行为的监督管理,营造“人人呵护抚仙湖”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二)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完成《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和颁布实施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湖打牢法律依据基础。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环湖路周边广告牌、警示牌、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接待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巩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继续加强沿湖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五)成立抚仙湖旅游公司及农家乐餐饮、住宿行业协会,进一步规范沿湖环境卫生管理和餐饮业经营秩序,完善沿湖污水管网设施建设。

(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将抚仙湖全域开放式管理模式转变为半开放管理模式,仅对沿湖部分区域和水域进行选择性开放,同时集中人力物力加强该区域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出现游客污染环境现象;对沿湖其它区域进行封闭管理,为生态修复区,禁止游客进入,最大程度减少人类活动对抚仙湖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推进生态移民工程,严格按照“四退三还”工作思路,结合抚仙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和一级保护区生态移民工程,按照抚仙湖“一城五镇多村”规划实施沿湖2.8万人生态搬迁,按照“成熟一地、生态搬迁一地”的步骤,逐步将抚仙湖沿湖村落迁出,逐步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污染隐患,确保抚仙湖水质长期稳定保持Ⅰ类。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6813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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