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LD20160814011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272号)后,澄江县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及时召开会议就转办的LD20160814011号案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现将举报件相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本举报件(编号:LD20160814011)举报主要内容为:“澄江县东西哨附近的澄江磷化工华业有限公司、澄江盘虎有限公司、澄江盘桥磷电有限公司、澄江磷化工龙凤有限公司、澄江广龙磷酸盐厂和两家厂名不详的磷化工企业,均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时冒火,冒火的旁边弥漫青色黄色浓烟;2、排放很浓的白色气体”。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澄江县工业园区主要有提古高新区、东溪哨磷化工区和蛟龙潭轻工区,3个片区均不在抚仙湖径流区内。2011年7月,昆明理工大学编制了澄江县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玉溪市环保局出具环评审查意见函(玉市环函〔2012〕40号)。目前工业园区内布局项目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均相符。
举报内容中所指磷化工企业全部位于澄江工业园区东溪哨磷化工区,8家黄磷生产企业均采用传统电炉法黄磷生产工艺,利用电能在电炉内产生1400―1500℃的高温,以焦炭作为还原剂,将磷矿石中的磷酸钙还原为单质磷。高温环境里单质磷(磷蒸汽)通过洗涤塔洗涤冷凝精制得到成品磷;副产品一氧化碳经四级洗涤后大部分(约90%)均已得到综合利用,少部分(约10%)排空点燃;副产品熔融状态的炉渣(硅酸钙、磷铁)自出渣口流出喷水冷却,冷却后的水淬渣全部用作水泥生产原料,磷铁收集后外售。
1. 澄江磷化工广龙磷酸盐厂
澄江磷化工广龙磷酸盐厂生产项目为1x1.2万吨/年黄磷生产线,2008年7月7日玉溪市环保局对《澄江磷化工广龙磷酸盐厂2x0.6―1x1.2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许准〔2008〕69号),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12月29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66号)。
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电炉尾气、烘干机废气、锅炉废气、精制工段废气、泥磷转锅废气等,企业按环评报告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该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530422100000503B0081Y,许可证排污类别:废气、固废、噪声,有效期为2016年1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换证时间2016年1月12日;企业于2012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设施运行正常,2015年全年及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排放数据;玉溪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对该企业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清源监字〔2015〕130号),监测报告显示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 云南澄江志成磷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澄江志成磷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为1x1.2万吨/年黄磷生产线,2008年7月7日玉溪市环保局对《云南澄江志成磷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x0.6―1x1.2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许准〔2008〕68号),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12月29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65号)。
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电炉尾气、烘干机废气、锅炉废气、精制工段废气、泥磷转锅废气等,企业按环评报告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该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530422100000499B0076Y,许可证排污类别:废气、固废、噪声,有效期为2016年1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换证时间2016年1月18日;企业于2012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正常,2015年全年及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排放数据;玉溪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对该企业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清源监字〔2015〕162号),监测报告显示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3. 云南澄江盘虎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澄江盘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3x1.2万吨/年黄磷生产线,2008年7月7日玉溪市环保局对《云南澄江盘虎化工有限公司2x0.66―1x1.2、2x0.7―2x1.2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评准〔2008〕63号),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9月25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40号)。
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电炉尾气、烘干机废气、锅炉废气、精制工段废气、泥磷转锅废气等,企业按环评报告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该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530422100000626B0164Y,许可证排污类别:废气、固废、噪声,有效期为2015年10月13日至2019年12月31日,换证时间2015年12月31日;企业于2012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正常,2015年全年及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排放数据;玉溪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对该企业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清源监字〔2015〕142号),监测报告显示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4. 云南盘桥磷电有限公司
云南盘桥磷电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1x1.2万吨/年黄磷生产线,2008年7月7日玉溪市环保局对《云南盘桥磷电有限公司2x0.6―1x1.2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许准〔2008〕65号),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8月12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53号)。
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电炉尾气、烘干机废气、锅炉废气、精制工段废气、泥磷转锅废气等,企业按环评报告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该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530400400000007B0078Y,许可证排污类别:废气、固废、噪声,有效期为2016年1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换证时间2015年12月31日;企业于2012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正常,2015年全年及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排放数据;玉溪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对该企业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清源监字〔2015〕92号),监测报告显示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5. 澄江龙凤磷业有限责任公司
澄江龙凤磷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为1x1.2万吨/年黄磷生产线,2008年7月7日玉溪市环保局对《澄江龙凤磷业有限责任公司2x0.6―1x1.2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许准〔2008〕67号),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8月12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54号)。
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电炉尾气、烘干机废气、锅炉废气、精制工段废气、泥磷转锅废气等,企业按环评报告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该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530422100001936B0074Y,许可证排污类别:废气、固废、噪声,有效期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换证时间2015年12月31日;企业于2012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正常,2015年全年及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排放数据;玉溪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对该企业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清源监字〔2015〕93号),监测报告显示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6. 澄江磷化工金龙有限责任公司
澄江磷化工金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为1x1.2万吨/年、1x1万吨/年两条黄磷生产线,2007年12月20日玉溪市环保局对《澄江磷化工金龙有限责任公司1x1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许准〔2007〕17号),项目于2008年建成投产,2008年4月3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08〕09号)。2008年7月7日玉溪市环保局对《澄江磷化工金龙有限责任公司1x1.2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许准〔2008〕70号),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12月29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68号)
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电炉尾气、烘干机废气、锅炉废气、精制工段废气、泥磷转锅废气等,企业按环评报告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该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530422100000992B0073Y,许可证排污类别:废气、固废、噪声,有效期为2012年5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换证时间2014年12月17日;企业于2012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正常,2015年全年及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排放数据;玉溪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06月30日对该企业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清源监字〔2015〕125号),监测报告显示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7. 澄江磷化工华业有限责任公司
澄江磷化工华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为3x1万吨/年黄磷生产线,2008年7月7日玉溪市环保局对《澄江磷化工金龙有限责任公司3x1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许准〔2008〕71号),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8月23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20号)
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电炉尾气、烘干机废气、锅炉废气、精制工段废气、泥磷转锅废气等,企业按环评报告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该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530422100003135B0079Y,许可证排污类别:废气、固废、噪声,有效期为2014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换证时间2014年11月21日;企业于2012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正常,2015年全年及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排放数据;玉溪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对该企业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清源监字〔2015〕147号),监测报告显示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8. 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
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1x1.4万吨/年黄磷生产线,2008年7月3日玉溪市环保局对《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1x1.4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玉环许准〔2008〕62号),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10月13日玉溪市环保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67号)
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电炉尾气、烘干机废气、锅炉废气、精制工段废气、泥磷转锅废气等,企业按环评报告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该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530422100001161B0082Y,许可证排污类别:废气、固废、噪声,有效期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换证时间2015年12月25日;企业于2012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正常,2015年全年及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排放数据;玉溪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对该企业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清源监字〔2015〕120号),监测报告显示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二、调查情况
收件后,澄江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环保局、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九村镇等部门进行调查。重点排查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超标排放行为。
(一)各厂区生产情况
1. 澄江磷化工广龙磷酸盐厂于2016年6月5日恢复生产至今,县环保局每月例行检查及突击检查时各项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2. 云南澄江志成磷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2015年10月15日停产至今。
3. 云南澄江盘虎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3日恢复生产至今,县环保局每月例行检查及突击检查时各项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4. 检查时云南盘桥磷电有限公司正在停产检修,县环保局每月例行检查及突击检查时各项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5. 检查时澄江龙凤磷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停产检修,县环保局每月例行检查及突击检查时各项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6. 澄江磷化工金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0日恢复生产至今,县环保局每月例行检查及突击检查时各项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7. 澄江磷化工华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1日恢复生产至今,县环保局每月例行检查及突击检查时各项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8. 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日恢复生产至今,县环保局每月例行检查及突击检查时各项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二)关于转办件中反映“生产时冒火,冒火的旁边弥漫青色黄色浓烟”的问题
举报件中反映生产时冒的火为少部分的副产品一氧化碳(约10%)在电炉烟囱口燃烧产生的火焰,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成份为二氧化碳及水蒸汽,并含有微量五氧化二磷气体,形成肉眼可见的青黄色烟气。近年来为节能降耗,8家黄磷生产企业均已配套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尾气发电、燃气锅炉、尾气原料烘干、尾气泥磷转锅中的1个或多个项目,有效降低能耗,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目前澄江县东溪哨磷化工企业生产技术还未能达到不产生火把的要求,若强行熄灭火把会导致电炉内压强过大,存在爆炸的安全生产隐患。
(三)关于转办件中反映“排放很浓的白色气体”的问题
举报件中反映的白色气体为副产品熔融状态的炉渣(硅酸钙、磷铁)自出渣口流出,喷水冷却时产生的大量水蒸汽,水蒸汽中含有极少量的五氧化二磷。8家磷化工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在出铁出渣口配套集气设备及碱洗装置,有效吸收水蒸汽中的五氧化二磷,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四)近期环保整治情况
2015年7月24日至12月31日,澄江县组织县环保局、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九村镇政府联合对东溪哨工业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并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对相关企业下达《关于澄江县东溪哨工业园区企业环境问题限期整治工作的通知》(澄环会〔2015〕1号),要求各企业对厂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排查,对老化、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及更换,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黄磷企业重点加强泥磷回收、配料、原料烘干、出铁出渣等工段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对存在无组织排放的环节进行整治,2015年12月底,各项整治工作已完成。
(五)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澄江县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内8家磷化工企业均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第31号令)规定,在企业信息公开栏对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排污费征收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公示,设置专门的资料索取点,已将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报县环保局备案。
三、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线出铁出渣时温度较高,用于冷却的水变成水蒸汽扩散较快,集气装置收集率有限,存在无组织排现象。
(二)企业在停产、检修重新开炉时,需要用木材燃烧对电炉进行预热,会产生短时间的烟尘排放。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举报件反应的情况基本属实。
(一)2016年8月16日,澄江县环保局聘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东溪哨磷化工区8家黄磷厂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突击监测,目前监测工作正在开展中。一经发现超标排污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二)由澄江县环保局负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及《澄江县环境监察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对8家磷化工企业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环境监察。
五、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8月17日,澄江县人民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转办件LD20160814011号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将在澄江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对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行为的,加强环境监测,并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办法进行处理、处罚。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采取限产、停产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需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及时移送。适时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复查时发现排污者拒不改正的,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二)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监管。对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明确责任主体,并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对企业或在线运维方进行处理、处罚。涉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办法进行处理、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三)适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检测。针对东溪哨磷化工区局部大气环境,加强布点监测,一旦发现大气环境总量超标情况,立即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