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帽天山国家地质公园A级景区创建及
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帽天山国家地质公园A级景区创建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抓好贯彻落实。
帽天山国家地质公园A级景区创建及
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恢复治理澄江化石地及国家地质公园的生态植被,美化绿化周边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配套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有序推进A级景区创建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履行我国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出的承诺,加强对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监测、石漠化治理等生态环境恢复保护,逐步对遗产地5.12平方公里提名地范围内的约7974亩土地实施征收退出。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建设“三区两城”的目标要求,加快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打造澄江化石地和抚仙湖旅游名片,进一步助推澄江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前
完成帽天山国家地质公园AAA级景区创建景区创建工作,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前
完成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帽天山国家地质公园A级景区创建及环境整治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帽天山国家地质公园A级景区创建及环境整治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范永光 县人民政府县长、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刘燕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泰敏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郭恩达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袁 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志刚 县督查工作室主任
张虚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国坤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志昌 县财政局局长
付俊东 县监察局局长
李秀丽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戎胜凯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王建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付 铭 县林业局局长
蹇 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立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娅丽 化石委办公室主任
赵 毅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科长
张艳斌 化石委地质遗迹管理科科长
马光耀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副科长
李国民 右所镇副书记、代理镇长
许泽玺 海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永林 九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化石委,由郭恩达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黎、钟洪清、杨旭、褚大庆、张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化石委相关科室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组长的带领下,按照各自职能及时限要求开展工作。
(一)征租地工作组
组 长:郭恩达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赵 毅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科长
张艳斌 化石委地质遗迹管理科科长
马光耀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副科长
杨 旭 右所镇副镇长
褚大庆 海口镇宣传委员
张 程 九村镇副镇长
工作职责:1. 完成核心区小滥田片区土地的征用及原路域环境整治已租土地的续租工作。
2. 完成原路域环境整治已租用土地续租和原应租但仍未租用的土地及从管理所至空心坟沿线涉及的林地、耕地租用工作。
3. 完成原路域环境整治已租用土地续租和原应租但仍未租用的土地及从德安公司至空心坟沿线涉及的林地、耕地租用工作。
时限要求:2016年9月30日前
(二)基础设施建设组
组 长:郭恩达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赵 毅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科长
张艳斌 化石委地质遗迹管理科科长
马光耀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副科长
张 鹏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靳 亚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 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钟洪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 旭 右所镇副镇长
褚大庆 海口镇宣传委员
张 程 九村镇副镇长
工作职责:1. 完善科考科普路线及地质公园西门停车场规划设计,启动小石洞至马鞍山剖面、跨马村剖面游步道及地质公园西门停车场建设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前
2. 在地质遗迹管理科至帽天山首发点之间地段种植有色植被,完成地质遗迹管理科绿化改造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30日前
3. 完成辖区内的部分地块桉树、黑茎树的替换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30日前
4. 加强与上海市政设计公司的沟通协调,完成澄江化石自然博物馆至空心坟道路规划设计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30日前
5. 开通县城至帽天山景区的公交车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6. 加快小滥田、地质公园西门两个厕所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前
(三)景区创建工作组
组 长:郭恩达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戎胜凯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成 员 :张娅丽 化石委办公室主任
赵 毅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科长
张艳斌 化石委地质遗迹管理科科长
马光耀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副科长
李 黎 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由县旅游发展局负责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化石委开展景区创建工作,由化石委负责做好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及申报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0日前
(四)资金筹措协调组
组 长:郭恩达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李志昌 县财政局局长
张娅丽 化石委办公室主任
赵 毅 化石委规划发展科科长
张艳斌 化石委地质遗迹管理科科长
工作职责:加强资金筹措,积极争取资金及项目支持,做好环境整治及景区创建工作相关资金拨付。
(五)督查组
组 长:高志刚 县督查工作室主任
成 员:李明宇 县监察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同时,要加强对辖区群众及相关单位的宣传、引导,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多渠道、多形式整合资金和力量,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痕迹资料及时上报至县督查工作室,督查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