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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 ...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9-28 14:53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澄江县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澄江县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92日下午召开的全省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玉溪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一次为期4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安排

(一)县级督查

由全县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工作组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分别9月、10月、11到所负责镇(街道)督查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二)基层行动

各镇(街道)要根据各自情况,99日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目标任务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森林、湿地等资源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源头治理的力度,加强和改进森林、湿地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遏止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三、打击重点及内容

(一)严厉打击在湖泊径流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毁林开荒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二)严厉打击假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地方经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等名义,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厉打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自留山、承包山和集体林地上进行毁林开荒、非法开垦林地、蚕食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开矿建厂、采石挖沙、毁林毁湿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

(五)严厉打击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湿地、沙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刑”行为。

(六)严厉打击大规模或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七)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宠物店、“黑市”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八)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候鸟行为。

(九)严厉打击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湿地、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行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91―8)。各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开展动员部署,集中人力,夯实任务,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集中摸排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剖析本地区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91118)。各镇(街道)要整合执法力量,组织精兵强将,对摸排筛选出来的案件进行全力侦破,特别是针对本地区发案较多的典型案件,克服畏难情绪,秉承“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的原则,坚决查处每一件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特别要加强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的督办查办,同时要集中清理整治项目施工区、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场等重点地区和场所,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林政审批等管理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着力遏制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11923日)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与问题,针对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完善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林业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

(四)巩固成果阶段(11241223)。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重新梳理打击整治行动的涉林案件,有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跟踪宣传教育,为完善后续管理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站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以更加全面、系统的眼光审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有效力量,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林地、湿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强而有力的严打整治措施,下决心、下力气坚决打击、治理本地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问题,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深入排查,突出重点。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本着存在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不能走过场,不能敷衍塞责,不能避重就轻,要认真把握工作重点,始终把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放在首位,要统筹各类工作方法,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未履行相关程序非法占用林地或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刑,以及毁林毁湿开垦、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等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尤其要对信访举报、网络热帖、媒体披露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逐一记录,并建立专项行动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没有死角和疏漏之处。

(三)重拳出击,确保打击实效。各级相关执法部门要主动执法,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澄江县森林公安分局要对掌握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公、检、法机关的支持,通过挂牌督办,坚决依法查处。要严格落实案件过问登记制度,对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案件逐案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干预执法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尤其党政领导干部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干预案件查处的行为要向上级报告,要严肃查处和问责。这次专项行动是否收到实效的衡量标准,就是要看各镇(街道)对违法占地是否依法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县专项行动工作组各督查组将常态化开展督查行动。

(四)综合整治,严格管理措施。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在县专项行动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合力,深入林地、自然保护区征占用项目施工区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对非法占用林地的工矿、厂房、沙石场、别墅等,一律要求拆除并恢复植被,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要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巡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集散地、繁殖养育场所、重要运输线路、网络交易平台、宠物商店等的检查力度,主动防范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及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审核审批工作,重点整顿违规审核审批问题,确保依法行政。专项行动结束后,因打击整治不力再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将严肃依纪依规问责。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强化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报道,做到即时动态消息与深度报道紧密结合。对查破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主动曝光,营造强大的严打攻势。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加强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各镇(街道)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并于每周一、周四由各镇(街道)上报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到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上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举措;20161210,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总成果和工作总结。行动期间,重特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付        联系邮箱:cjlyj185@126.com

系电话:0877-6911185   13988456786  

 

附件:1.澄江县林业局领导专项行动挂钩联系表

            2 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附件1

澄江县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挂钩联系表

 

    

镇(街道)

联系电话

 

县林业局局长

龙街街道办事处

13988456786

王留东

县林业局党总支书记

海口镇

13908894000

马��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路居镇

13708774766

李伟刚

县林业局副局长

右所镇

13987747553

 

县林业局副局长

九村镇

13887763317

孔佑斌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凤麓街道办事处

15008891235


 

附件2

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签章):                                                                                    统计时间段: 9    日至     

出动人员车辆情况

刑事案件()

查处林政案件()

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

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

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

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

森林公安民警(人次)

其他林业执法人员(人次)

车辆

(台次)

立案

破案

破重大案件

破特大案件

 

 

 

 

 

 

 

 

 

 

 

 

打击处理人员()

打掉犯罪团伙()

行政处罚涉案单位(个)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次)

当地主要媒体报道(次)

群众举报线索()

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案件()

总数

刑事处理

行政处罚

 

 

 

 

 

 

 

 

 

收缴财物情况

涉案总价值()

野生动物(头、只)

其中:

野生动物制品

(公斤)

野生动物皮()

林地

(公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林木树木

、木材

(立方米)

作案工具()

作案车辆()

赃款

()

国家一级

国家二级

野生鸟类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注意:各镇(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承担本镇(街道)信息上报工作。92110201121上报行动阶段性情况,成果统计表每周一、周四上报县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总结报告请于1221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侯家学    联系电话:0877-6913165   手机:13887766816   联系邮箱:cjlyjlzk@163.com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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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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