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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9-28 14:58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澄江县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澄江县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92日下召开的全省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玉溪市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和整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集体林权流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流转排查工作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集体林权流转工作,把林权流转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管理措施。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为党委、政府开展林权流转当好参谋助手。要明确职责,施行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林权流转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行为不规范、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要加强林权流转情况的统计监测并定期汇总、分析林权流转情况,重点排查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以来流转林地的类别、流转方式、流转用途、流转双方资格条件及流转程序是否合规等情况。

     二、制定和完善集体林权流转规范性管理办法

    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的规范性管理办法及措施,健全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机制,以适应全县集体林权流转规范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实做到维护林农权益、促进林产业稳步发展。林业、国土资源、监察、农业、水利、环保、工商、国资、金融、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障集体林权流转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三、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程序

    各镇(街道)要稳定集体林地承包权。林权流转应当遵循“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原则,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家庭承包林地,以转让方式流转的,流入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方案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后,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要事先报当地镇(街道)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合同前应当对流入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林权再次流转的,应按照原流转合同约定执行,并告知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须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方可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委托流转的,应当有林权权利人的书面委托书。

四、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监督和管理

各镇(街道)要加快集体林权数据入库和宗地矢量化工作,加强对林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林权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确保林地林用。切实做好抵押林权处置服务工作,防范抵押风险。采取措施保证流转林地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对符合要求的林业经营主体可给予林业生产经营扶持政策支持,对不符合要求的可依法禁止,限制其承担涉林项目。集体林权流转应当使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603》,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先承包剩余期。推动与不动产登记、工商、银行、金融等机构实时共享互认,协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林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工作。金融部门要依法加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五、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林业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流转信息沟通、委托、调查评估等林权流转中介服务。要积极引导林业社会化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工作,加快林业惠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林权流转、惠农林业政策实施、生产信息技术、林权投融资等指导服务。推广“林权IC卡”和手机APP服务等做法,为林农、林农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企业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实时更新的信息查询服务。加强林权流转信息公开,引导农户到公开、规范的林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流转,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开。引导和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充分发挥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维护林农利益。

 

附件:澄江县集体林权流转情况统计表

 

  澄江县集体林权流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段:      日至         单位:万亩、万元(年)

单位

家庭承包经营

集体统一经营

其他经营

合计

经林权服务中心流转

经资产评估流转

经营权流转

流转面积

 

 

 

 

 

 

 

流转金额

 

 

 

 

 

 

 

抵押贷款面积

 

 

 

 

 

 

 

抵押贷款金额

 

 

 

 

 

 

 

公益林

 

 

 

 

 

 

 

商品林

 

 

 

 

 

 

 

流转平均年限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注意:各镇(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承担本镇(街道)信息上报工作。92110201121上报阶段性情况,林权流转情况统计表每周一、周四上报县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总结报告请于1221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侯家学    联系电话:0877-6913165   手机:13887766816   联系邮箱:cjlyjl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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