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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3-01 17:35 点击率: 5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澄军(警)部队:

近期,全县气温持续升高,大风天气明显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当前的林情、气候及气象特征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全县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镇(街道)要按照“山山有领导,段段有人管,重点有人盯,责任全覆盖”的防火工作总体要求,严格执行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负第一责任和主要责任。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后勤保障及巡山护林员工资等经费,保证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县联系街镇领导、包村各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切实履行好防控森林火灾的职责,全力支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林业部门负责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强化镇(街道)、村(社区)、组领导的具体责任,坚决把“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的要求落到实处。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与村、组、学校、护林员、林区施工企业、林权所有者层层林区责任状,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镇(街道)领导包村、林场包林区、护林人员包山头地块的三包责任制,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严管严控火源。严格执行“5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管野外火源、严管进山人员、严处失职人员、严查肇事人员、严管护林人员,在火源管控上再强化措施,再强化执法,实行24小时火源监控,切实加大巡山堵卡力度,加大检查、巡查、督查的力度和密度,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在林区边缘500内,严禁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地草、炼地埂、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各重点森林防火区、重要路口设置检查站(点),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进山入林人员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和教育,确保火种不入山、林区不用火,做到严防死守。落实“五类”人员监护职责,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严密监护,严防失火。 县森林公安局要依法严管、严查、严处违规野外用火,对林区违规用火者实行四个一律,即对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从重予以经济处罚;领导干部一律从重问责;野外用火引发森林起火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依法从严查办。

三、强化宣传教育。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镇(街道)、气象局、教育局、文广体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全民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把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典型森林火灾案例作为宣传重点,进山入村、进校入户深入宣传。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森林火险期公告、禁火令,公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开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情况及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以警示公众,强化责任落实。要继续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以及在林区、重点路口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置警示标牌,层层签订防火责任通知书,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向游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营造严防森林火灾的强大声势,形成强有力的森林防火群防群治格局。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本辖区,要确保信息畅通,提高信息时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道)防火指挥所要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双带班应急值守及每日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要保证随时到位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县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证随时赶扑火场一线指挥扑火救灾,保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森林火情,防火办和各镇(街道)防火指挥所不得瞒报、漏报、迟报火警火情。�望人员要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火情监测,保证第一时间发现和上报火情。“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所有防灭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火灾火情。实行森林火情信息归口管理制度,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逐级上报和发布。要严格执行森林高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果断采取紧急措施,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五、全力做好扑火救灾工作。要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前做好防大火、抗大灾的物资储备,保障扑火装备和机具齐全,迅速提高防火扑火应急处置能力。扑救森林火灾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建高效统一的指挥体系、通畅快捷的通信系统、保障有力的后勤系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灭火方针,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要加强火情火灾处置的安全管理,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严禁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妇女、儿童直接扑救森林火灾,严禁无组织自发扑火,严防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六、强化问责机制。县督查工作室、县监察局要把森林防火作为重点工作立项督办,加大依法治火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森林火灾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制度,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灾情况不报告而贻误战机,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防火责任、经费、实施方案、预案不落实,巡山护林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组织扑救不得力导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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