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澄江新闻网 为推动城乡基层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澄江县建立并严格实施《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村(社区)“两委”预备人选、现任班子成员、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各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及副组长为联审对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以及派出所、财政、综治、司法等站所负责人为联审主体,负责对辖区内村组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负责对辖区内村组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制度》重点审查有无政治问题、有无前科劣迹、有无“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有无群众不良反映等内容。有无政治问题方面。重点看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是否弄虚作假,误导和欺骗组织;是否阳奉阴违,当“两面人”;是否参与非法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是否与敌对势力和境外组织相勾结等。有无前科劣迹方面。重点看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受过党纪处分,是否因涉黄赌毒等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曾被撤职和罢免等。有无“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方面。重点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的涉黑涉恶具体表现;对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明确的干扰基层政权、欺压村民百姓、破坏经营秩序、侵占集体资产、宗族宗派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等“村霸”五种情形,逐一进行排查。有无群众不良反映方面。重点通过走访、核查、信访、举报、审计等方式,看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作风形象、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等方面是否有影响担任村组干部的重大不良反映。 《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凡未按程序进行审查,或者在审查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信息、包庇村组干部等违法违纪问题,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敷衍塞责导致审查结果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制度》依据名单上报、镇(街道)初审、分工核查、县级联审、反馈办理5个程序开展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 《制度》要求村级组织换届及平时个别干部调整,均要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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