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事项名称: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办理单位:澄江县公安局
承诺时限: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长时间停电、网络中断等不可抗力造成数据传输、证件制作无法完成的情况除外)。
详细说明: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后,由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核、审批,省级公安机关制证签发。
收费标准:
1、护照工本费每证:200元;
2、护照遗失补发每证:200元;
3、护照加注、备注每项次:20元。
(收费许可证号:滇价费省证字[2003]第X07339号)
联 系 人:谢顺莉 杨文春
联系电话:0877-2691481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653100
办理程序:
第1步 县市公安机关受理
第2步 地市公安机关审批
第3步 省级公安机关签发制作证件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相关询问并提交下列资料: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提交申请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一张,照相时,申请人不应佩戴饰物或者有色眼镜(盲人除外);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4、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申请护照换发、加注的须提交原护照,申请加注的提供与加注内容相应的资料;
7、国内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或本人护照遗失声明,国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8、公安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法定依据:
出入境相关政策法规:
联系电话:0877-6911864
电子邮箱:cj6911260@163.com
邮政编码:652599
联系地址:澄江县凤麓街道办事处李府街26号
办理程序:
第1步 县公安机关受理
第2步 地市公安机关审批
第3步 省级公安机关签发制作证件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相关询问并提交下列资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和户口簿原件;
3、提交申请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一张,照相时,申请人不应佩戴饰物或者有色眼镜(盲人除外);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4、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申请护照换发、加注的须提交原护照,申请加注的提供与加注内容相应的资料;
7、公安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法定依据:
出入境相关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