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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公安交警对2辆拒不驶离的违停车辆给予严惩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8-30 17:07 点击率: 25打印 】【 关闭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机动车乱停放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8月17日,公安交警对警告后拒不驶离违停区域的2辆车辆给予严惩,为创造良好交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震慑作用。

当天,澄江县龙街街道许士营村村民张某某驾驶云FH**86三轮摩托车长期停放凤翔路,经公安交警警告后置若罔闻,拒不驶离,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九项之规定,将对驾驶人张某某给予罚款150元人民币、记3分的处罚。澄江县龙街街道高西村委会师家村村民朱某某驾驶无牌正三轮电动车长期停放凤翔路,经公安交警警告后拒不驶离,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暂扣该正三轮电动车。

澄江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乘坐交通违法车辆。对拒不配合公安交警执法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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