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和上级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推动澄江县公安局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9月19日,在中秋、国庆节来临之际,澄江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所、队、室,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约谈。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所、队、室,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驻县局纪检组组长从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学习,严守纪律底线、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对党委班子成员和各所、队、室,指挥中心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反思近年来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汲取深刻教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遵守党的章程,自觉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时刻牢记入党誓词,时刻对照党章自警自律自省。二要认真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层层压实明责、知责、尽责、追责的责任链条,从源头上、根本上杜绝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党组织“一把手”一定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切实做到对党负责,对民警健康成长负责,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研究解决问题,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从实监督管理所属党员民警,敢于较真碰硬,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出现苗头要马上提醒诫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时刻把法律、纪律、制度、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坚守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紧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规矩,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规范行为,坚决执行中央“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坚决杜绝“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杜绝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四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自我修养,各级“一把手”要对作风建设负总责,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提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不急功近利。 强调:在中秋、国庆节来临之际,各部门、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履行刹风整纪工作责任,着力从全面统筹、健全制度、加强教育、从严管理、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入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节日慰问、联系领导为名,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月饼、香烟、茶叶、玉石和收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长期租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接受下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礼品和旅游度假、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为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嫁、摊派、报销应当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外出请示报备制度;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脱岗违反值班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民警。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在思想上、力量上、机制上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遇有重大突发案(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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