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物类新兴毒品 1.合成大麻烟(娜塔莎) 外观特点:棕褐色或墨绿色的烟草碎叶,外观类似散装烟丝。 主要成分:喷涂或浸泡等方式添加的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危害:可像普通烟丝一样点燃吸食,其中含有的合成大麻素对人体的作用类似大麻,但致幻能力和成瘾性更强。吸食后可引起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诱发车祸、自残及暴力行为,过量吸食可导致昏厥甚至死亡。 2.合成大麻香料 外观特点:各种颜色的叶片或花瓣,外观类似用于香薰的植物香料。 主要成分:喷涂或浸泡等方式添加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危害:可直接点燃或使用香薰工具吸食。其中含有的合成大麻素对人体的作用类似大麻,但致幻能力和成瘾性更强。吸食后可引起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诱发车祸、自残及暴力行为,过量吸食可导致昏厥甚至死亡。 3.卡痛烟 外观特点:植物卡痛的叶子,一般干燥粉碎后使用,外观为黄绿色或红棕色植物碎片或粉末。 主要成分:植物中天然存在的帽柱木碱和7-羟基帽柱木碱。 滥用方式:可用水或酒浸泡后饮用,也可填充胶囊食用。其中含有的生物碱属于天然阿片类物质,长期食用会严重损害肝脏,并导致厌食消瘦和精神障碍,依赖性较强,戒断时会产生精神烦躁、失眠等症状。 4.恰特草(阿拉伯茶) 外观特点:卫矛科巧茶属,鲜草茎为红色,草为绿色,也有干燥粉碎处理的产品,外观为绿色的植物碎片或粉末。 主要成分:植物中天然存在的卡西酮。 滥用方式:新鲜的恰特草一般吸食,干草可用水冲服,其中的卡西酮具有较强的兴奋作用,长期使用产生依赖性,并使人精神抑郁,间接性出现幻觉,同时降低食欲和免疫力,增加患心脑血管疾病和口腔癌的风险。 5.迷幻蘑菇 外观特点:裸盖菇属的多种蘑菇,外观为黄色至褐色的新鲜蘑菇或蘑菇干,具有特殊的臭味。 主要成分:蘑菇中天然存在的赛洛西宾和赛洛新。 滥用危害:可直接饮食或与其他事物和饮料混合食用,其中含有的生物碱具有较强的致幻作用,食用后可使人激动、焦虑,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诱发自残和自杀行为。 二、食品饮料类新兴毒品 1.大麻巧克力、糕点、糖果、果冻、新潮饮料等。 外观特点:形态与正常的巧克力、糕点、果冻等类似,外包装简陋,没有注明成分、制造商等信息或仅有外文说明。 主要成分:制作过程中掺入的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危害:一般直接食用,与吸食大麻烟效果类似,但持续时间更长,产生的致幻作用可严重影响判断能力,诱发车祸、自残。大量误食后易导致急性中毒甚至危害生命。 2.神仙水 外观特点:形态与口服液类似,常标注各种品牌奢侈品商标。 主要成分:非法制造的随意性较大,通常含有氯胺酮,同时还可能存在冰毒、摇头丸、曲马多等多种毒品成分。 滥用危害:一般混入酒水饮料中使用,具有类似吸食氯胺酮的致幻作用,同时根据添加其他毒品成分的不同,还可能产生兴奋,镇静、催眠等多种效果。 三、胶囊及药片类新兴毒品 1.第二代镇静催眠药 外观特点:瓶装或铝箔包装,主要从日本走私入境,外包装多为日文说明,不同品种溶于水后可呈鲜艳的蓝色、红色等颜色。 主要成分:氟硝西泮、三挫伦等二氮晫类药物。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或与酒同服,具有镇静和抗焦虑作用并可能致幻,能降低吸食兴奋类毒品后产生的失眠和抑郁症状,长期使用易成瘾。大量使用可使人失去意识,因而也常被用于麻醉强奸和抢劫。 2.零号胶囊 外观特点:瓶装或铝箔包装的胶囊,又被称为“火狐狸”,多为国内非法制造,常使用外文标识冒充国外产品。 主要成分:以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为代表的色胺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危害:一般塞入肛门使用,具有强烈的致幻作用,并可导致心率过快、身体抽搐和意识丧失,过量使用易诱发急性心力衰竭和肾衰竭甚至死亡。 3.阿片类药物 外观特点:铝塑包装的药片,既有国内合法医疗渠道流失,标识为中文的产品,也有从国外走私入境,标识为外文的产品。 主要成分:丁丙诺啡、二氧埃托啡。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均属于阿片类药物,成瘾性强,滥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损害、记忆力下降等。大剂量使用或与安定类药物合用,易引起呼吸抑制,昏迷。 四、芬太尼类新兴毒品 1.医用流失芬太尼制剂 外观特点:有注射剂和透皮粘剂。 主要成分:芬太尼片剂和口腔含剂可直接口服,透皮粘剂可嚼食,芬太尼是麻醉镇痛药物七效果可大达吗啡的50倍至100倍,成瘾性和依赖性很强,可导致呼吸抑制或暂停、肌阵挛,过量极易致死。 2.非法生产的芬太尼制剂-国外 外观特点:外观类似羟考酮或氢可酮等药物的片剂,或简易胶囊。 主要成分:芬太尼及各种芬太尼类似物。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一般冒充合法渠道流出的药物出售给羟考酮或氢可酮等阿片类药物成瘾的吸毒人员,由于地下工厂质量水平水平较低,在用量上课导致急性中毒或死亡。 3.非法生产的芬太尼-国内 外观特点:瓶装或铝箔包装的胶囊,常以特效戒毒药的名义出售,印刷和包装较为粗糙。 主要成分:芬太尼及地芬诺酯、曲马多等阿片类物质。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吸毒者可用其取代海洛因后不会产生戒断症状,同时尿检呈吗啡阴性,但实际上并不能真正戒除毒瘾,反而其危害较海洛因更强,大量使用可诱发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4.非法生产的芬太尼类似物 外观特点:白色粉末,通常使用透明自封袋或铝箔纸包装袋进行包装。 主要成分:卡芬太尼、丁酰芬太尼等芬太尼类似物。 滥用危害:需掺杂稀释后使用,具有类似芬太尼的麻醉和镇痛作用。具有类似芬太尼的麻醉和镇痛作用,其中一些品种的药物较芬太尼更强,列如卡芬太尼可达吗啡的10000倍左右,其危害与芬太尼接近,过量易导致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五、其他类新兴毒品 1.电子烟油 外观特点: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有小瓶包装也有直接注入在独立包装的电子烟内。 主要成分:制作过程中掺入四氢大麻芬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危害:使用电子烟吸食,与吸食大麻烟效果类似,产生的致幻作用可引起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自残,长期使用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2.致幻邮票 外观特点:材质为具有一定厚度的吸墨纸,一般进行打孔处理,方便撕成小块使用,表面印刷有各种流行图案。 主要成分:纸上吸附的麦角二乙胺或苯环利定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危害:一般嚼食或舌下含量,具有极强的致幻作用,持续时间长达10小时以上,并可引发瞳孔扩张、身体麻痹、震颤等不良反应。 新兴类毒品层出不穷,只要我们对这类没正规生产、奇怪的东西不抱有好奇心、不去尝试就能避免沾染上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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