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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警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10 17:34 点击率: 126打印 】【 关闭

春节期间,万家团圆,是犯罪分子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大好时机”。为进一步净化辖区社会环境,增强辖区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澄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凤麓、龙街、右所等派出所,把握群众赶集置办年货、出行游玩的热潮,在辖区集市、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守住血汗钱  共度幸福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宣传过程中,民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讲解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以案释法,宣传非法集资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段及危害后果,以及参与非法集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提醒广大群众面对“高回报、低风险”的陷阱诱惑时,一定要“擦亮双眼”,理性投资,确保自身资金安全,呼吁辖区群众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抵制经济犯罪活动。

期间,共发放《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手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30问》、《金融投资防骗手册》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

通过宣传讲解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让群众增强了对非法集资形式多样、防不胜防,投资有风险、千万要谨慎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受益颇多,同时也会将自己学到的“防非知识”积极传授给身边的亲人朋友,大家共同抵制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法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非法集资“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政府官员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提示

一、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人的;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金融业务许可。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公司、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高额盈利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能够承受本金全额亏损的后果。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防止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的意见,过一夜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三、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能,不轻易冒险投机!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不是投资,而是投机。四要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还本“许诺”、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掉馅饼、地下有陷阱。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不把钱打给个人和没有金融业务许可的公司。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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