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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记警心中 守好百姓“钱袋子”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7-02 10:58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七一”建党之际,澄江市公安局不记忘初心,“钱”记警心,守好百姓“钱袋子”,经缜密侦查,破获2起合同诈骗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800元。

今年1月,澄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先后接到王某、李某某报案称:2023年12月期间,昆明某家具制造公司的张某与他们签订家具购销合同,并收取王某7000元、李某某16800元预付下单款,随后张某未履行合同内容失联,两人多种方式查找均未能联系上张某,后到该家具公司查找发现无此人。

接报案后,经侦大队及时受理案件。研究发现,2起案件发案时间经为去年12月份期间,且案件具有共同点,嫌疑对象均为昆明某家具制造公司的张某。经查,张某某未在该家具制造公司任职,且签订该合同未取得该家具公司法人的授权,张某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经多方工作,犯罪嫌疑人张某落网。群众最关心的损失是否能追回成了挂在民警心头上的大事,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经侦大队民警多次与嫌疑人家属取得联系,并开展思想工作和法律宣讲,通过不懈努力,7月1日,2名受害人如数收到了被骗钱款23800元,现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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