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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1-30 00:00 点击率: 226打印 】【 关闭

澄江市农业农村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我局认真对照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澄江市法治建设各类文件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开展2022年度执法、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履行本单位普法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法工作

配合完成立法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农业农村2022拟定《澄江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

二、守法普法工作

(一)法治学习的内容丰富

1. 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及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并邀请专家为大家进行专题讲座,弘扬宪法精神,尊崇法律权威,增强依法治国理念;

2.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

3.积极参加澄江政府和依法治市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专题讲座;

4.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法及考试平台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学习,增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5.认真学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始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同农业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农业行政行为,全局在编在职148人,均全部完成在线学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农水平。

(二)法治学习的形式多样

1.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培训

2.积极参加澄江政府和普法办举办的各类法治专题讲座;通过云南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平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3.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利用全体人员集中机会重点学习澄江近期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了解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立足现实,真抓实干;提倡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自学,及时学习农业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解决工作上的难题。

(三)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1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2022今年以来在全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6次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一次,发放宣传资料4700余份,通过悬挂横幅、摆展板,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深入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推荐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宣传活动期,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6,展出展板16块。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相关涉农法律法规)4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分别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三次集中学法活动;积极多次与省农业农村厅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及市局普查中心协调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进村入户宣传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相关知识宣传4次,配合开展好2022 年度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2我局高度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云南省法制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上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我局形成普法工作你追我赶的竞争局面,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我局的执法、普法工作做到了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莫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保障

2022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执法普法要求,我局成立了农业农村局执法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了《澄江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执法、普法工作。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具体事务,每年年初根据澄江确定的普法工作重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普法工作安排意见,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普法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普法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及时购买普法学习资料、缴纳网络学习费用,配备电脑、投影仪等设备,便于学习顺利开展。

四、依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一)规范农业文明执法

1开展农资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投入品等安全检查

农资打假一直是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国及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召开后,澄江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各职站所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制订了《2022 年澄江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通过澄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文件下发到各成员单位。明确农资打假的工作重点,各单位通力协作,做好农资打假工作。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20人次,检查农资、兽药、合作社,涉农企业、水产养殖户等共650/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390份。整顿市场38次,共立案12起,结案12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其中7起农药案,非法捕捞水产品1起、肥料案1起、农产品案3起,共收缴罚没款7.54535万元,没收劣质农药、假农药共555.55千克,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6965万元。土地流转后,全市农资门市大幅缩减,目前全市仅有40多家农资店。通过农资检查及承诺书签订,有效防范涉及农资、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农产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2开展农村宅基地综合检查执法、秸秆焚烧整治等

结合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全年5次参与农村宅基地调查处理,拆违法建筑等工作,认真调查处理纪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转交的相问题。每月开展秸秆焚烧整治巡查,全年共巡查40余次,扑灭乱燃乱放火点30多起。

3加强畜禽、兽药、饲料、生鲜乳、水产品养殖等检查

抚仙湖径流区养殖业退出后,全市养殖、兽药、饲料等商户锐减。全市无兽药经营门店,饲料生产企业1户,生鲜乳生产企业2户,饲料经营门店7户。水产养殖共38户,养殖本地土著鱼抗浪鱼较多。重点检查是否有违禁兽药、违禁水产品用药、三无饲料产品等。澄江市本地生产的生猪、禽类、水产品等较少,从外地调运较多。澄江虽然水产品畜产品养殖较少,但连续两年省上风险监测水产品抽样不合格,还需加强水产品养殖的日常监管。

4开展生猪屠宰、畜禽检疫等工作

澄江市目前只有一个生猪屠宰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常年有检疫人员在生猪屠宰场进行检疫。严把屠宰检疫监管关,禁止无检疫合格证明和无耳标的生猪进场屠宰。同时,严打私屠滥宰、肉中灌注水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阳性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屠宰场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5开展农产品、种子、农药、肥料等抽检

根据《玉溪市开展202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澄江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开展种子、农药、肥料抽样检测工作。全年春秋两季种子抽查32个样品,样品水分、净度、发芽率三项指标都达标,达标率100%

共抽取6个肥料、5个农药进行送检,共抽取17个玉米种子进行检测,17个玉米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指标经检测达标,达标率100%。抽取农药6批次,肥料2批次进行送检,其中农药一个不合格,已立案查处。

强化农产品抽样检测。按照千分之一点五的人口比例进行抽样,重点是我市生产的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全年共完成县级87个风险监测,玉溪市级120专项风险监测,玉溪市级60个监督抽查。省级专项风险抽检22个,省级治促控风险抽样49个,省级治促控监督抽样24个。以上各种抽样共计362个,目前已检258个,在已检测的样品中,有1个监督抽样和4个风险检测不合格,合格率为98%

根据(玉农通﹝20222号)要求2022年全年任务数1000个,截至目前,共完成快速检测1015批次,合格率99.01%

(二)积极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根据澄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的要求,我局已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职权编制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加强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与澄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合同,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

   

 

                                                                                                                     澄江市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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