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 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0-12 16:28 点击率: 14打印 】【 关闭

20161226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云政发〔2016106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全省各部门、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切实抓好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着力改善残疾人民生,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扩面,重度残疾人城乡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残疾人康复服务得到显著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拓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社会参与日益广泛,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人生和事业的梦想。但是,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还十分艰巨,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标准偏低,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仍比较薄弱,专业服务人才相当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结合全省残疾人工作实际,起草了《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十三五”时期,为了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同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经省政府审批后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完成残疾人脱贫攻坚目标、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聚焦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健全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使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为残疾人搭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平台,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到2020年,全省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力争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残疾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二)主要政策措施。

1、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规划》将残疾人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求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对象,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行应保尽保。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核心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进一步织密筑牢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有关商业保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范围。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

2、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创业,促进残疾人收入明显增加。这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关键举措。《规划》要求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资金向贫困残疾人倾斜。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以实施“助盲脱贫”行动计划为典型引路,推进助残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实施。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借助“互联网+”行动,鼓励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费用补贴。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护。为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建立大中专残疾人毕业生数据库,推进就业见习、实习,提供重点帮扶。

3、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创造条件。《规划》按照《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定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作出了部署。重点任务包括:制定实施《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积极推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巩固特殊教育发展基础,落实好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残疾人中高等特殊教育职业院校建设,推进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建工作。加强特殊教育的基础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依托现有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指导和支持。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培育残疾人服务品牌。

4、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提高残疾人事业法制化水平。《规划》突出强调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开展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提高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维权能力。创新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实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的全覆盖和功能提升。建立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5、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凝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强大合力。《规划》突出了社会力量、市场机制和国际经验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凝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强大合力。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大力培育发展助残社会组织,建立调动社会力量帮扶残疾人的机制和平台。鼓励和规划网络助残慈善活动。开展“云岭志愿者助残行动”、“邻里守望”、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促进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加强对残疾人服务业的扶持培育和行业管理,使康复护理和生活服务产业形成一定规模;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综合效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加强残疾人事务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残疾人事务的有益经验,助力残疾人小康进程。

6、强化基础保障条件建设,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有力支撑。《规划》强调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等八个方面的基础保障条件,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有力支撑,也为后小康时代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各地要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扩大覆盖范围;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 加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协调推进城乡区域残疾人小康进程;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要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规划》的特点

(一)鲜明的时代特点。与“八五”以来我省所制定的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相比,本《规划》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主要表现在《规划》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作为制定规划的基本前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阶段的一个特别专项规划。强调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全面意义的全面小康,要在解决困难残疾人实现小康过程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二)鲜明的主题主线。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十二五”、“十一五”、“十五”、“九五”都叫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只有这个《规划》叫《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把残疾人奔小康的五年目标具体到十项指标和一系列的制度与保障措施,更加注重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奔向小康社会的时代主题。

(三)鲜明的目标约束。《规划》采取专栏形式明确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主要指标及重点政策、重点项目,提出了十项主要指标、九项重点政策、十项重点项目,特别提出38项重点任务和部门分工。对于各地、各部门落实《规划》作出了明确部署,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部门分工,为《规划》的落实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鲜明的保障措施。《规划》特别强调了建立规划实施的机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要依据本《规划》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省政府残工委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