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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残联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2-28 16:42 点击率: 11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加县残联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创建和谐、规范、文明的机关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现根据澄江县残联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县残联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县残联总体计划中,成立澄江县残联干部用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项工作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县残联办公室负责各种宣传用语、标志牌用字规范,工作用语、用字督查工作。         

三、县残联内部的公文、通知、通告、通报、财务报表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四、单位内的牌匾、宣传标语、科室和办公室等用语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加强对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组织保障。各科室应支持、配合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     

六、加强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工作,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突出以推普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环境。    

     七、实行文字规范化工作常态化,必须有意识留存资料,积累经验,探索有效的方法,不断把这项工作向前推进。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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