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标准) BSZN-(006500)—2017 |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办事指南(标准)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0日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办事指南(标准) 一、受理范围 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或临时占用等原因对土地造成损毁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对省市及以上承担相应建设用地审查和采矿权审批的项目,县国土资源局不具备审查权限,请转报具备相关审查权限的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审查。 二、办理依据 1.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十二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十一条。 三、审批条件 (一)予以审查通过的条件 1.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2.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3.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4.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复核本办法规定要求; 5.土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行; 6.土地复垦方案已经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 (二)不予以审查通过的条件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不合理,不满足审查通过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澄江县国土资源局301室(澄江县凤麓镇凤翔路北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新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 | 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采矿权许可证的,现仍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 | 因生产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规模等发生变化,或者采矿项目发生扩大变更矿区范围等重大变化的 | 一 |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 原件 | 纸质及电子版 | 3 | √ | √ | √ | 二 | 相关附件资料 | | | | | | 1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资质(或备案)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 | √ | √ | 2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委托函 | 原件 | 3 | √ | √ | √ | 3 | 土地复垦义务人的土地复垦承诺书 | 原件 | 3 | √ | √ | √ | 4 |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采矿权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3 | √ | √ | √ | 5 | 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规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文件 | 复印件 | 3 | √ | √ | √ | 6 | 按照水利部门相关规定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 复印件 | 3 | √ | √ | √ | 7 | 社会公众参与调查意见表 | 原件 | 3 | √ | √ | √ | 8 | 生产项目应提供划定矿区范围、开发利用方案文件,以及地灾评估报告意见 | 复印件 | 3 | √ | √ | √ | 9 | 项目区及复垦区照片及其他影像资料 | 原件 | 3 | √ | √ | √ | 三 | 相关附图资料 | | 3 | | | | 1 |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图(能反映工程设施占用土地类型) | 原件 | 3 | √ | √ | √ | 2 | 复垦区土地复垦预测图 | 原件 | 3 | √ | √ | √ | 3 | 复垦区土地复垦规划图 | 原件 | 3 | √ | √ | √ | 4 | 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需投影在土地利用现状图) | 原件 | 3 | √ | √ | √ | 5 | 矿山生产建设项目另需附矿区地质图和剖面图、单独选址线型工程建设项目另需附建设项目位置图 | 原件 | 3 | √ | √ | √ | 6 | 项目复垦区土地复垦相关工程设计图 | 原件 | 3 | √ | √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收费 不收费 六、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补件时间、上报审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地点: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1号澄江县国土资源局301室 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1.受理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收到申请后,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料齐全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告知补正。 2.组织专家论证 受理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后,从土地复垦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织方案评审。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主办科室进行最终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将书面告知土地复垦义务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或者采矿审批手续。 3.出具审查意见书 审查通过的主办科室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 八、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对省市及以上承担相应建设用地审查和采矿权审批的项目,县国土资源局不具备审查权限,请转报具备相关审查权限的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审查。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澄江县国土资源局三楼301室 九、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6615661,监督电话 0877-6911143 咨询及投诉地址: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1号澄江县国土资源局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暂无 直接领取:受理股室。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暂无 十一、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和准确。 附件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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