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落实省、市系列决策部署,大力营造良好学习、宣传、贯彻氛围,澄江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一、及时安排部署,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干部职工日常学习、主题党日、扫黑工作会议等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运用能力。
二、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掀起学习热潮。一是统一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单行本,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深入自学。二是邀请部门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三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玉溪网、“玉溪+”APP等主流媒体平台的线上学习问答活动,深刻理解条文的基本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解读。二是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社会科学普及周等活动,通过张贴横幅、现场咨询、向群众发放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结合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鼓励企业和村组群众踊跃举报“沙霸”“矿霸”等违法犯罪活动。
(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张薇)
|